装修工程监理交底记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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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工程
监理交底
本工程为******装修工程,工程质量要求高,工期紧,施工管理及组织就显得尤为重要,关于这一点施工单位应引起充分重视。下面就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进行交底如下(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监理将就本工程技术难点部位的质量控制进行专项交底):
1、质量控制
施工阶段质量控制分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监理工作的重点是事前和事中控制。
(1)、要求施工单位提交项目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由项目监理部审查确认,杜绝无证上岗现象。项目监理部将建立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考核制度,主要从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到位率等方面进行考核,对不合格的人员,建议予以撤换。
(2)、进场材料/设备的报验:材料
/设备进场后应及时报验,未经监理检查报验并签字认可的材料/设备不得投入使用,尤其是材料;关键设备的退场应向监理申报并得到书面认可;进场材料及施工试验必须建立相应地管理台帐。
(3)、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报审:
A、施工组织设计应有施工单位负责人的审批意见及签字;
B、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不得任意更改,若确需更改,必须报项目监理部审核批准;
C、施工过程中若监理要求提交某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应及时提交。
(4)、严格工序间的交接检查,特别是隐蔽工程,未经监理检查、验收并签字认可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对于这一点,很多施工单位并不在意,这里特别提醒各施工单位,按合同规定,若监理未验收认可,有权要求施工单位停工并重新剥露检查验收,不管是否合格,最终承担损失的是施工单位。
(5)、质量缺陷和质量事故的处理:
①质量缺陷的处理:质量缺陷的处理方式:
在各项工程施工过程中或完工以后,现场监理人员如发现工程项目存在着技术规范所不能容许的质量缺陷,或不能与合格的过程质量相符合时,根据缺陷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按以下方式处理:
A、当质量缺陷发生在萌芽状态时,及时发出警告信息,要求承包人立刻更换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或不称职的施工人员,或要求立刻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及操作
B、当质量缺陷正在出现时,立刻向承包人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先口头后书面)待承包人采取了能足以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并对质量缺陷进行了正确的补救措施处理后,书面通知恢复施工。
C、当质量缺陷发生在某道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后,而且质量缺陷的存在将对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产生质量影响时,拒绝检查验收或工程计量,并要求承包人进行返工或进行处理。
质量缺陷的判定方法:
A、首先是凭经验进行目测检查,而且目测的结论被承包人的施工人员所接受。
B、如果监理人员无法以目测对质量缺陷做出准确的判断,或监理人员的目测判断不能使承包人的施工人员所接受,应立即通知材料、测量或试验等专业监理人员并会同承包人的自检及试验人员,进行实际的检验测试,并根据结果作为认定质量缺陷存在与否的依据。
C、当质量缺陷的严重程度将影响工程安全时,通过业主邀请设计单位进行现场分析或验算,以决定采取处理措施。
对任何质量缺陷的修补,先由承包人提出修补方案,经监理工程师批准方可进行。②质量事故的处理:
当某项工程在施工期限间(包括缺陷责任期间)出现了技术规范不容许的断层、裂缝、倾斜、倒塌、沉降、强度不足等情况时,应视为质量事故,可按以下程序处理:
A、监理工程师应立即指令承包人暂停该工程的施工,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B、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尽快提出质量事故报告并报告业主,质量事故报告应详细反映情况。
C、监理工程师组织人员对质量事故现场进行审查、测试的基础上,对承包人提出的处理方案予以审定批准,并指令恢复该工程施工。
D
、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的提出有争议的质量事故责任予以判定,在分清技术责任时,应明确事故处理的费用、承担比例及支付方式。
(6)、下达停工指令进行质量控制:
当出现下列情况时,监理工程师有权行使质量控制权。下达停工指令,及时进行质量控制:
A、施工中出现质量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有效措施,或措施不力未能扭转这种情况者;
C、已发生质量事故迟迟未能按监理工程师要求进行处理,或者是已发生质量缺陷或事故,如不停工则质量缺陷或事故将继续发展的情况下;
D、未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而擅自变更设计或修改图纸进行施工者;
E、未经技术资质审核的人员或不合格人员进行现场施工者;
F、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不合格或未经检查确认者;或擅自使用未经审查认可的代用材料者;
G、擅自使用未经监理工程师审查认可的分包单位进场施工。
(7)、工程变更的处理:
工程变更的范围有:
A、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B、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C、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D、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按规范要求的处理程序应为:
A、业主或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应提交总监理工程师(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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