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08_T 18-2024 博物馆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管理规范.docx
ICS03.100CCSA16
4108
焦作市地方标准
DB4108/T18—2024
博物馆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管理规范
2024-12-25发布2025-01-25实施
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I
DB4108/T18—2024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3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
3术语和定义 3
4保护内容 3
5技术性预防 7
6保存环境检测 8
参考文献 9
II
DB4108/T18—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焦作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焦作市博物馆。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杜景丽、李广恒、王璐、刘峰、王君。
DB4108/T18—2024
3
博物馆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博物馆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管理的术语和定义、保护内容、技术性预防、保存环境检测等。
本文件适用于焦作市范围内各类博物馆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3863博物馆照明设计规范
GB/T39600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分级
WW/T0016馆藏文物保存环境质量检测技术规范
DB41/T2572古籍保护管理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可移动文物
指具有历史、艺术、科学和文化价值,并且可以被搬运、存放、展示的物品。历史上各时代的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等,分为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
3.2
预防性保护管理
基于“稳定、洁净”的预防性保护和微环境控制理念,通过实施环境控制、持续监测与优化文物存储环境,加大柜架、囊匣等微环境控制设施和恒温恒湿设备配置力度,延缓文物的物理与化学性质变化,实现长期妥善保存的目的。
3.3
保存环境
馆藏文物保存环境是指收藏与展示各类可移动文物的相对封闭空间的总体,包括文物库房、展厅、展柜、储藏柜(箱、盒)等空间中的各种物理、化学、生物等因素(明确环境的空间及空间中的因素类别)
4保护内容
4.1保存环境要求
DB4108/T18—2024
4
4.1.1温度与湿度调控
4.1.1.1根据焦作地区的气候特点,可通过加热、制冷、加湿和除湿等方式,保持稳定的温湿度(见表1),防止文物受潮、腐朽、发霉。
4.1.1.2合理设置文物保存微环境的相对湿度目标值,室温下相对湿度不高于70%;文物展厅、库房小环境温度保持冬季不低于5℃、夏季不高于30℃,相对湿度不高于50%。
表1各类文物适宜的温湿度标准
材质
文物
温度(℃)
相对湿度(%)
金属
青铜器、铁器、金银器、金属币
20
0~40
锡器、铅器
25
0~40
珐琅器、搪瓷器
20
40~50
硅酸盐
陶器、陶俑、唐三彩、紫砂器、砖瓦
20
40~50
瓷器
20
40~50
玻璃器
20
0~40
岩石
石器、碑刻、石雕、石砚、画像石、岩画、玉器、宝石
20
40~50
古生物化石、岩矿标本
20
40~50
彩绘泥塑、壁画
20
40~50
纸类
纸张、文献、经卷、书法、国画、书籍、拓片、邮票
20
50~60
织品类、油画等
丝毛棉麻纺织品、织绣、服装、帛书、唐卡、油画
20
50~60
竹木制品类
漆器、木器、木雕、竹器、藤器、家具、版画
20
50~60
动植物材料
象牙制品、甲骨制品、角制品、贝壳制品
20
50~60
皮革、皮毛
5
50~60
动物标本、植物标本
20
50~60
其他
黑白照片及胶片
15
40~50
彩色照片及胶片
0
40~50
4.1.2光照调控
4.1.2.1文物库房的照度按照GB/T23863的规定执行。
4.1.2.2避免强光直接照射文物,使用低强度的光源(文物展品照度和年曝光量限值见表2)。对光高度敏感(A-L)、非常敏感(B-L)和敏感(C-L)类文物的照明光源色温(Tc)不应超过3000K。
表2文物展品照度和年曝光量限值
分类标识
分类
文物举例
照度1x
年曝光量1x·h/a
A-L
高度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