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龙泉政府.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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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砩矿有限责任公司
(八都萤石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报批稿简本)
浙江瑞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ZheJiang RuiYang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ScienceAcademe Co. Ltd
国环评证乙字第2035 号
二0 一四年二月
龙泉市八都砩矿有限责任公司
(八都萤石矿)技术升级改造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一、项目背景
龙泉市砩矿有限责任公司前身系龙泉砩矿,始建于 1973 年,于1998 年3 月改
制成立采选联合型股份制企业,矿区及选厂均位于龙泉市八都镇,自有矿山萤石矿
保有储量200 多万吨,属大型萤石矿。公司自成立以来,先后获得“龙泉市十强工
业企业”、“龙泉市纳税大户”、“丽水市纳税百强工业企业”等荣誉称号。2011 年矿
山被授予“浙江省绿色矿山”,并被纳入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
公司前身龙泉砩矿于 1989 年进行了“采选扩建工程”项目,并委托原浙江省
冶金环保研究所编制了“龙泉砩矿采选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原浙江省
环保局以“浙环开建[90]号01 号同意该项目建设”。项目实施后,企业形成了采矿
350 吨/ 日,选矿320 吨/ 日的采选规模。
为合理开发利用有限矿产资源,变废为宝,公司于2008 年~2011 年实施了萤石
尾矿回收利用工程技改项目,在原有萤石选矿厂的西侧租用土地建设尾矿选矿工业
场地,累计总投资 1658 万元,形成了12 万吨/年的萤石尾矿选矿能力,尾矿回收利
用工程年产萤石精矿3.312 万吨/年,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建设单位委托浙江瑞阳
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龙泉市环保局于 2013 年 7 月
以龙环许〔20 13〕44 号“关于龙泉市砩矿有限责任公司萤石尾矿回收利用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同意该项目建设,并于2013 年8 月以龙环验[2013]79
号文“关于龙泉市砩矿有限责任公司萤石尾矿回收利用工程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
验收意见的函”同意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正式投入生产。
为了创建国家级绿色矿山和安全、环保以及生产的需要,龙泉市砩矿有限责任
公司又于2013 年 10 月实施了八都萤石矿采选技改工程。项目总投资378 万元,在
原有采选规模不变的前提下,对原采选工程进行技术改造,采矿后进行嗣后充填工
程,新增球磨机、水力旋流器组、泡沫泵、陶瓷过滤器等生产设备,对选矿工艺流
程及设备进行改造升级,可提高选矿回收率 10%左右,预计可多产出精矿2000 吨/
年。龙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以龙经信备[2013]37号文同意该项目备案。龙泉市环保局于
2013 年 12 月以龙环许〔20 13〕98 号 “关于龙泉市砩矿有限责任公司八都萤石矿采
选技改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同意该项目建设,并于2013 年 12 月
以龙环验[2013]107 号文“关于龙泉市砩矿有限责任公司八都萤石矿采选技改工程
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的函”同意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正式投
入生产。
2010 年 8 月矿山取得了扩大开采范围的采矿许可证(证号:
C3300002009016120003131),核定采选规模为12万吨/年。但受提升能力、供矿点多又不
成规模等条件制约,再加上受选矿厂破碎工艺及设备能力限制,选矿处理能力一直波动在
300 吨/日左右,达不到设计规模,发挥不出规模经济效益。加之原环评审批规模为采矿
350 吨/日,选矿320 吨/日的采选规模,与新采矿许可证的核定采选规模为12 万吨/年也
不相符。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拟实施龙泉市砩矿有限责任公司(八都萤石矿)技术升级改造项
目。项目总投资2589 万元,在不改变原有采选设计规模的前提下,对选矿破碎、球磨系
统进行改造,加快井巷开拓工程建设,对矿山制约条件进行技术改造升级,实现采选配套,
达到采选12万吨的设计规模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253
号令)中的有关规定,该建设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从环保角度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
性,为此,龙泉市砩矿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浙江瑞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乙字
第 2035 号)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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