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宾及主持分析[最终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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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观众朋友们大家好,欢迎收看今天的国际观察。我是主持人:**
今天要探讨的是关于叙利亚局势的问题.从2011年3月起,叙利亚国内冲突已持续20个月,叙国内多地武装冲突不断,美欧对叙进行制裁,阿盟不断施压,政府与反对派之间的激战导致大量平民伤亡, 局势持续紧张,国际社会密切跟踪事态的发展。日前, 叙利亚国内反对派愿意开始寻找政治解决危机的办法,期待美俄调停叙政府就停战做出具体措施;叙利亚政府表示将继续努力推动叙全国政治对话,同时表示叙利亚国内的改革必须依靠政治对话,而不是外来干涉;美拟派情报人员直接进叙境内推翻巴沙尔政府;俄副外长呼吁安理会对日前发生在大马士革郊区的恐怖袭击事件迅速做出反应;中国领导人则强调,叙利亚问题的唯一出路在于政治解决,主权平等、不干涉内政是一条不容跨越的红线。
叙利亚冲突呈现的国际法问题,引发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与争议。今天请来了嘉宾——著名国际法学者**与我们一起就联合国安理会、互不干涉主权原则等六个方面来探讨叙利亚有关情况。
首先我们看第一则报道:
1、2012年2月4日,联合国安理会就叙利亚问题决议草案进行表决,俄罗斯和中国投了否决票,决议未获通过。
(互不干涉内政原则)
那我们可以看到的是:日前,中国与俄罗斯共同否决了暗含要求巴沙尔交权的安理会叙利亚问题决议草案,美国等西方国家借安理会强行推动叙利亚政权更迭的图谋受挫。事实上,强行“倒巴”构成对叙内政的干涉,严重违反国际法的不干涉内政原则。
嘉宾:对的,互不干涉内政原则是公认的国际法基本原则,已得到国际习惯法及包括《联合国宪章》在内的一系列国际文件的确认。1970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国际法原则宣言》明确规定,任何国家或国家集团不得组织、协助、制造、资助、煽动或纵容意在以暴力手段推翻另一国家政权的颠覆、恐怖或武装活动,或干涉另一国家内乱。所以一些西方国家强行推动叙利亚政权更迭的行为就的确是严重违反国际法的。
主持人:嗯,我们知道:叙利亚作为主权国家,有权自主决定其政府形式和政权的存续问题。各国有义务尊重叙主权、独立、统一和领土完整。美国等国的做法,无疑构成对国际法上不干涉内政原则和国家主权原则的违反。
那么我们还看到除俄罗斯和中国外,安理会其余13个理事国投了赞成票,为什么赞成票远高于反对票的情况下决议仍不能通过呢?
嘉宾:是这样,这涉及到安理会的表决问题。安理会的表决规则分程序性事项和非程序性事项两种类型:关于程序性事项的决议,15个理事国中9个理事国同意即可通过;非程序性事项的决议要求在至少9个理事国同意的同时还需获得全体常任理事国的同意票。常任理事国对所有实质问题都拥有否决权,只要有1票反对就不能通过。这就是“大国一致”规则,通常称为“否决”权。在这次投票中,作为常任理事国的中俄两国投反对票,决议当然就无法通过。
主持人:那么我了解到实际上,在程序问题上,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也拥有否决权。因为安理会会员国就一个问题是否属于程序性问题的时候,常任理事国也拥有否决权,有人称为“双重否决权”。
主持人:我们来关注下一个问题,那么从2011年叙利亚爆发国内冲突以来,阿盟实施了冻结叙政府在阿拉伯国家的资金,停止同叙利亚政府间的贸易等等一系列制裁措施,那么从国际法上来讲阿盟到底是一个怎样的组织,它在整个叙利亚问题中发挥着什么样的作用呢?
嘉宾:阿盟是阿拉伯联盟的简称,作为一个国际组织,是国际法的主体。具体来说,它是一个区域性的国际组织并且是一般性区域组织。
作为中东北非阿拉伯国家的最大组织,阿盟的宗旨主要是全面考虑阿拉伯国家的事务和利益,密切成员国间的关系,促进成员国在经济文化等方面密切合作。
多年以来,阿拉伯联盟的活动促进了阿拉伯事业和世界和平事业的发展。
主持人:下面继续探讨第二组报道:
2012年09月18日据中新网报道,据悉,叙利亚冲突已持续18个月,据联合国数据,危机已造成约20000人丧生,逃离难民人数突破25万。土耳其目前有约83000名注册的叙利亚难民,土耳其曾表示该国可接纳叙难民的上限为10万人。
那关于难民的法律地位及其相关的问题,我们请**教授来为我们解释一下:
嘉宾:国际上调整难民问题的国际公约,主要有1951年的联合国《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和1967年的《难民地位议定书》。一些区域性的公约在联合国上述公约的基础上,也对难民问题做了进一步的扩展和细化。
首先什么样的人才是国际法意义上的难民呢?我们说取得难民身份要符合栖身本国或经常居住国之外,不能或不愿受本国保护和不能或不愿返回经常居住国,有正当理由畏惧迫害三个条件。
国际法上的难民是具有特殊法律地位的群体,他们不同于一般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国际法确立的对难民的保护的原则主要有两个,即“不推回”原则和“国际团结合作原则”。相信主持人对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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