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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运公司领导管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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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运公司领导管理细则

一、总则

1.1为了规范船运公司领导的管理行为,提高领导素质,确保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1.2本细则适用于船运公司各级领导,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等。

二、领导职责

2.1总经理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2)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

(3)组织制定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4)领导公司各部门完成工作任务,实现经营目标;

(5)负责公司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员工素质;

(6)维护公司利益,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2.2副总经理职责

(1)协助总经理开展各项工作;

(2)负责分管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

(3)组织实施分管范围内的年度工作计划;

(4)对分管部门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

(5)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2.3部门经理职责

(1)负责本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

(3)对本部门员工进行考核和培训;

(4)协调本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工作;

(5)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领导素质要求

3.1政治素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2业务素质: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熟悉公司业务,具有较强的领导能力和执行力。

3.3综合素质: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组织、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

四、领导行为规范

4.1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以身作则,带头执行;

4.2诚实守信,公平公正,自觉接受员工监督;

4.3关心员工,尊重员工,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4.4勤奋敬业,严谨务实,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4.5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维护公司利益。

五、考核与奖惩

5.1公司对领导实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职务调整、薪酬发放的重要依据。

5.2对表现优秀的领导,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失职、造成公司损失或有违法行为的领导,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或解除职务。

六、附则

6.1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6.2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细则不符的,以本细则为准。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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