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级本科生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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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院〔2013〕12 号
关于做好2010级本科生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
工作安排的通知
院内各部门、各毕业班级:
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是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学习科学研究或工程设计基本方法,培养实践动手能力、科学精神及创新意识的重要教学环节。为了切实加强我院毕业实习工作,规范毕业生实习教育和实习管理,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现就2010级本科生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以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为组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为副组长,各系部主任、本科教学秘书、学工办负责人组成的2010级本科生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指导学生的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组 长:周福才
副组长:王汉林
成 员:葛才林、王幼平、黄金林、杨晶、耿斌、张二金
2、成立2010级本科生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生的实习安排、实习学生的管理等。
组 长:杨晶
成 员:耿斌、张二金、熊飞、杨凤萍、邵建华、丁海东、刘正荣
二、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的安排
2010级毕业实习一部分学生安排在校内进行,一部分学生安排在校外相关实习点。学生在实习单位进行毕业实习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在校内实习的学生由学院为每一位学生指定一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负责学生的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写作指导,以及就业工作的指导。在校外实习的学生实行校外和校内双导师制,校外指导教师由实习单位指定一位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负责学生的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的写作指导,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指导就业;校内指导教师由学院指定,负责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形式和质量进行把关。
学生实习原则上由学院统一安排,个别学生因特殊情况需要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的,须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供接收实习单位能够确保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相关材料,以及学生家长同意自主联系实习的书面材料及安全、论文责任自负的承诺书。
三、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要求
(一)工作任务要求
1、选题并接受任务书;
2、查阅文献、开展调研、根据任务书设计工作方案,完成开题报告;
3、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研究工作;
4、进行自查,完成《扬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中期自查表》,在导师指导下适时调整工作进度;
5、撰写毕业设计(论文)报告;
6、接受导师对毕业设计(论文)的写作指导,修改后送导师审阅及答辩指导;
7、参加答辩;
8、按要求装订毕业设计(论文)。
(二) 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要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
2、毕业设计计算说明书的字数不少于1.5万字,毕业论文字数不少于8000字。中文摘要不少于300字,以及相同内容的英文摘要;
3、参考文献:一是加强最新文献的引用;二是加强外文文献参考,并在所参阅的外文文献中,选择一篇(或节选)翻译成中文,翻译量不少于5000字符,并附原文。
(三)实习纪律要求:
1、学生要严格遵守实习纪律,尊敬老师,主动接受指导老师及有关技术人员的指导。严格遵守实习单位和相关实验室管理规定和实验操作规程。
2、学生要严格遵守实习考勤规定。因事、因病离开实习地点,应事先向指导教师履行请假手续。请假3天以上者,需另向学院团委请假,请假7天以上者,需经过分管院长审批。未按规定请假者作旷课处理,累计旷课时间超过实习时间1/3者,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并取消论文答辩资格。
3、在校外实习的学生必须积极参加实习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提交的学术交流材料需事先交导师修改审阅,并在实习周记中有所体现。在校内实习的学生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实习学术交流会,原则上是从10月份开始每月安排一次,每位同学都要对实习阶段的内容进行汇报和交流,提交的学术交流材料需事先交导师修改审阅。若无故缺席学术活动一次,实习评分降低一级,经教育后仍不参加学术活动者,终止当年的实习,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并取消论文答辩资格。
4、学生实习期间须完成《实习周记》和《就业周记》,并由指导老师签名确认。中期考核和毕业答辩之前《实习周记》和《就业周记》须送学院审查,若审查未通过,将不能参加毕业答辩。
5、学生必须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不弄虚作假,不抄袭别人的成果,保质保量地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中规定的各项任务。一经发现论文抄袭或弄虚作假,取消答辩资格。
四、毕业实习日程安排与要求
2010级毕业实习时间从2013年7月22日开始,至2014年4月11日结束。期间,2013年11月4日至11月10日返校参加实习中期考核和就业创业教育。返校时须将开题报告、中期考核表、实习日志等材料上交学院。
五、相关材料的报送要求
1、中期考核:2013年11月4日前将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中期考核的相关材料报送至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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