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日程安排的通知2016052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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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教务处通知
辽石化大教通字(2016)19号
关于2016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日程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切实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和加强毕业环节的管理,圆满地完成2016届本科毕业生毕业答辩工作任务,现将2016届本科毕业生毕业答辩工作日程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答辩工作日程安排
时 间 内 容 主 持
单 位 6月6日-6月7日 组成院(部)答辩委员会及答辩小组,拟定答辩评分标准 各学院(部) 6月8日-6月13日 毕业设计(论文)定稿、装订,提交《申请不参加毕业设计(论文)检测统计表》 各学院(部) 6月14日 提交被抽检学生论文的电子版 各学院(部) 6月15日-6月17日 1.学生上交毕业设计(论文)
2.毕业设计(论文)的审查与评阅(指导教师、评阅教师)
3.学院(部)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形式审查
4.初步确定获得学士学位及未获得学士学位学生名单
5.组成校答辩委员会,公布校答辩委员会名单
6.答辩准备,开展预答辩
7.各学院(部)召开毕业答辩工作会议,公布答辩评分标准和细则
8.公布答辩学生名单及时间、地点 各学院(部)教务处 6月17日 组织学校中心组答辩 各学院(部) 教务处 6月22日-6月26日 组织分组答辩,全校毕业答辩工作全面展开 各学院(部) 6月27日 组织二次答辩 各学院(部) 6月26日 各学院(部)答辩委员会评定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选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上报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学生名单、摘要及检测用电子版毕业设计(论文) 各学院(部) 6月29日 各学院(部)上报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经教务处审核同意后向学生公布 各学院(部)教务处 7月2日-7月10日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各学院(部) 7月2日-7月10日 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归档 各学院(部)
二、答辩要求:
1.在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的毕业生,其毕业答辩一律在学校进行,请各学院(部)和有关教师通知学生在6月3日前返校,并督促、检查他们按时完成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做好答辩准备。6月10日前,各学院(部)将2016届校外毕业生《本科生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手册》交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履行审批手续并备案,校外实习汇总表的电子档发到王婵的办公自动化中。
2. 各学院(部)要按新修订的《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程《辽宁石油化工大学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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