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防水工程监理细则(整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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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防水工程监理细则
质量标准
一 . 依据标准
GB50208-2002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108-2001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GB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204-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二 . 规范标准 .强制性规定:
地下工程必须进行防水设计 ,防水设计应定级准确 .方案可靠 .施工简便 .经济合理 .
地下工程必须从工程规划 .建筑结构设计 .材料选择 .施工工艺等全面系统地做好地下工
程地防排水 .
地下工程防水设计地内容应包括:
1.防水等级和设防要求 .
2 .防水混凝土地抗渗等级和其它技术指标 ,质量保证措施 .
3.其它方式层选以地材料及其技术指标 ,质量保证措施 .
4 .工程细部构造地防水措施 ,选以地材料及其技术指标 ,质量保证措施 .
5.工程地防排水系统 ,地面挡水 .截水系统及工程各种洞口地防倒灌措施 .
地下工程地钢筋混凝土结构 ,应采以防水混凝土 ,并根据防水等级地要求采以其它防水措
施 .
地下工程地排水沟 .地漏 .出入口 .窗井等 ,应有防倒灌措施 ,寒冷及严寒地区地排水沟应有
防冻措施 .
地下工程地防水等级分为 4 级,各级标准应符合如下表规定:
防水等级 标准
1 级 否允许渗水 ,结构表面无湿渍
否允许漏水 ,结构表面可有少量湿渍
工业与民以建筑:湿渍总面积否大於总防水面积地 1‰,单個湿
2 2
2 级 渍面积否大於 0.1m ,任意 100 m 防水面积否超过 1 处
其它地下工程:湿渍总面积否大於总防水面积地 6‰, 单個湿渍
2 2
面积否大於 0.2 m , 任意 100 m 防水面积否超过 4 处
有少量漏水点 ,否得有线流和漏泥砂
3 级 2
单個湿渍面积否大於 0.3m ,单個漏水点地漏水量否大於 2.5L/d,
2
任意 100 m 防水面积否超过 7 处
有漏水点 ,否得有线流和漏泥砂
2 2
4 级 整個工程平均漏水量否大於 2L/ m ?d, 任意 100 m 防水面积地平
2
均漏水量否大於 4L/ m ?d
明挖法地下工程防水设防要求可选以如表所示:
工程部位 主体 施工缝 后浇带 变形缝 .诱导缝
遇 遇 遇
中 外 外 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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