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环评报告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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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报批本)
项目名称:大安区大山铺火车站片区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光明雅庭安置房)
建设单位: 大安区大山铺镇人民政府
编制日期:2016年8月
国家环境保护部制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编制。
1.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终点。
3.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 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不填。
8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表一)
项目名称
大安区大山铺火车站片区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光明雅庭安置房)
建设单位
大安区大山铺镇人民政府
法人代表
黄毅
联系人
陈茂
通讯地址
大安区大山铺镇大山村7组
联系电话传真
——
邮政编码
643000
建设地点
大安区大山铺镇西华村(原光明村)
立项审批
部门
自贡市大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大发改【2016】129号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
及代码
K7090其他房地产业
占地面积
(平方米)
21999.46
绿化面积
(平方米)
7699.81
总投资
(万元)
3500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258.5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0.74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
工程内容及规模:
建设项目由来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动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动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所以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
近年来,中央对“三农问题”愈加重视,失地农民问题如果处理不好,不仅会严重制约当地的经济发展,对于地方更是一个不稳定因素,尽快修建自贡市铁路物流园区动迁安置房,既能确保我镇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同时更是为适应日益完善的公共社会保障制度而建设的。
因此,鉴于目前自贡市铁路物流园区发展的要求,加速建设大安区大山铺火车站片区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光明雅庭安置房)已经迫在眉睫,很有必要。
本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将产生废水、废气、废渣等污染物和噪声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相关要求,本项目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自贡市大安区大山铺镇人民政府委托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进行了详细的现场踏勘、资料收集,根据导则的要求和项目特点的具体情况。完成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
“大安区大山铺火车站片区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光明雅庭安置房)”为“一次规划,分步实施”,本次评价对象为“大安区大山铺火车站片区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光明雅庭安置房)”一期项目,“大安区大山铺火车站片区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光明雅庭安置房)”二期项目不在本次评价范围,需另行环评。
二、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本项目属于“其他房地产业(K7090)”类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正)和《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其中的鼓励类第三十七条“其他服务业”中的第1款:“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
同时,本项目的建设取得了自贡市大安区发展和改革局下发的《关于调整自贡市铁路物流园区安置房光明雅庭(一期)项目名称的批复》(大发改[2016]129号)。
因此,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三、选址及规划符合性分析
1、规划符合性分析
项目已取得自贡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颁发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规划条件[2016]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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