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课程之课程纲要与教学实践-桃园市国民教育辅导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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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課程之課程綱要與教學實踐
國家教育研究院
秦葆琦副研究員
102.8.20
一、生活課程的性質
生活課程是九年一貫課程中所設計的一門新課程,包含社會、藝術與人文、自然與生活科技三個領域,然而在89年暫行綱要和92年課程綱要中,生活課程都是由社會、藝術與人文、自然與生活科技三個領域第一學習階段的能力指標分列後再統合而成,並未呈現統整「生活課程」的主體性,因此生活課程在實施面便遭逢了各式各樣的問題(吳璧純,2008)。
教育部自96年進行課程綱要的修訂工作,生活課程在召集人陳文典教授的領導下,匯集全體修訂委員的智慧,在數年來課程實施的回顧與檢討基礎上,經過不斷的討論與研究,從「以兒童為主體,以生活為整體的統整課程」著手,意圖再建構生活課程的面貌,使兒童成為學習的主體,在成人的適切協助下,得以在生活???學習(in the life),透過生活學習(by the life),以及為了生活學習(for the life),而獲得經驗的開展與轉變(中華民國教材研究發展學會,2009:8)。
以下將從生活課程綱要微調的基本理念、三個領域的特質以及課程統整等三方面來分析生活課程的性質。
(一)從生活課程綱要微調的基本理念來看
生活課程經過課程綱要的微調,將「基本理念」做了比較具體、明確的表述。依據「92年版與微調版課程綱要對照表即修改說明」(教育部,2008),基本理念分成三段:第一段闡述的是「生活課程的特性」,說明兒童從生活活動中獲得的學習是多面向的、是整體性的,因為人的知識、能力也是整體的。第二段則以「兒童學習的特性」為重點,提醒這種學習是兒童自發的、自然而然發生的,但是,若有教師的啟發和引導,則將使學習方向更清晰、更具成效,也因教師的肯定和讚賞而受到鼓勵。第三段則在描繪一個願景,也是生活課程的目標,在於表述一個多面向的認知個體及其整體性、周延性的處理問題能力的養成。
在「生活課程的特性」方面又有如下的闡述:兒童從生活中開展學習。他們在生活中遊戲、在生活中探索、在生活中觀察,而認識了世界的樣貌;他們在生活中與人互動,學習社會規約,在大人的照顧引領下,身心順利發展。對孩子們而言,生活不是學科知識的加總,而是發展各方面知能的源頭。生活課程以生活為主軸、視生活為整體。
在「兒童學習的特性」方面則有如下的闡述:兒童天生好奇、喜愛探索。他們從探索過程中獲得樂趣、遭逢問題並解決問題。對孩子們而言,生活從自發的活動開始,生活是孩子與社會文化、自然環境、及他人互動後不斷調整與成長的過程。生活課程以兒童為主體,在真實的情境中,開啟他們對周遭人、事、物的好奇,引發學習的興趣與動機;生活課程時時感動孩子的心,讓他們發現周遭人、事、物的美好,進而喜愛探求未知;生活課程帶領孩子發現與探究問題,讓孩子嘗試以建設性的方法解決問題、感受成功的經驗,並進而提升想法。
在「生活課程的目標與願景」方面亦有如下的闡述:生活課程讓兒童繼續透過生活中的遊戲、探索和觀察來認識人、事、物的特性與關係;生活課程讓孩子經由體驗、操作與行動來探究問題、組織知識、學習做事的方法並提升美感經驗;生活課程讓孩子進行創造、感受美的形式,以擴展他們的想像;生活課程讓孩子在人群互動中,體察人與人、人與生態環境之間相互依存的重要性,發展關懷、尊重、互助合作的態度;生活課程讓孩子在生活中學習經營自己的生活。
因此97生活課程綱要,提出下列五項課程目標:
1.培養探索生活的興趣與熱忱,並養成主動學習的傾向
2.學習探究生活的方法,並養成良好的做事習慣
3.覺知生活中人、我、物的特性、關係與變化現象
4.察覺生活中存在多元文化與各種美的事物形式,並養成欣賞的態度
5.察覺生活在各種相互依存的網絡中,並養成關懷與尊重他人與環境
在此五個課程目標之下,以五個能力主軸來架構能力指標的內容,分別是「探索與體驗」、「理解與欣賞」、「表現與運用」、「溝通與合作」、「態度與情操」。其下並各自發展出3-5條不等之能力指標,做為教科書編輯和教師教學的依據。
生活課程涵蓋三個領域的特質
生活課程的內涵包括三個領域,因此我們還可以從這三個領域的特質或基本理念,來深入了解生活課程的特質。
1. 自然與生活科技學習領域
從自然與生活科技學習領域來看,強調自然與生活科技包含三種性質(教育部,2003a):
1)他是一種實作、或經由實地觀察、實驗等活動,即經由「實作活動去體驗」的方式來學習的。
2)科學是一種具有可質疑、可創設、可更改的開放性格,而另一方面又是一種有邏輯的、可推論的、講證據、重信實的知識體系。
3)自然現象或科技應用發生在生活四周,與生活息息相關,是一種可立即應用於生活的知識。
從這三點有關自然與生活科技的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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