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期末复习金典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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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
1金融法:实质意义上是指调整金融关系及金融管理关系法律规范系统,形式意义上是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金融法律或金融法规。大多从实质意义上理解:调整货币流通以及社会信用活动中所发生的金融关系和政府对金融机构,金融行为进行监管与调控所产生的金融管理关系法律规范体系。调整对象是金融关系和金融管理关系,具有系统性;宏观调控性;关注资金流通的效率性。
2金融关系:是指金融经营者(包括银行和其他非银行机构)相互之间以及他们与金融消费主体(主要是客户)之间发生的中融资关系。具有三层含义:a是一种经济关系,是有货币经济内容的金融监管、调控关系和金融业务关系;b是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中心的经济关系;c参与者除了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外,还包括国家、一般工商企业、公民个人、外国人等。
金融关系包括金融监管关系与金融交易关系。
3金融信托:是指经营金融委托代理业务的信托行为,他以代理他人运用资金,买卖证券,发行债券,股票,管理财产等为主要业务内容。法律特征:1、受托人是金融机构,2、具有财产管理和资金融通的双重职能。3、必须采取书面形式设立。4、是一种他主经营行为,因此,受托人对信托财产运用风险仅负有限责任。5、是金融机构以营业和收取报酬为目的而开办的意项金融业务,属于营业信托范畴。
4委托贷款:是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提供合法来源的资金,贷款人(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 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 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业务。委托贷款的风险由委托人承担,贷款人收取手续费,不得带代垫资金。
5存款准备金:是指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准备的在中央银行的资金。其首要功能是提升银行变现能力和防止突发性资金需求或出现现金挤兑时发生金融危机或金融恐慌。其次就是集中银行资金,然后通过再贷款再贴现等方式合理调配资金,实现信贷结构的调整
6贷款制度:调整贷款关系的法律规范系统,贷款法律制度主要规定贷款的主体资格和条件,种类,期限,利率,发放程序,借款合同,债权保全与清偿,贷款管理,担保制度和法律责任等内容。
7融资租赁:也称为金融租赁或购买性租赁。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请求及提供的规格,与第三方(供货商)订立一项供货合同,根据此合同,出租人按照承租人在与其利益有关的范围内所同意的条款取得工厂、资本货物或其他设备(以下简称设备)。并且,出租人与承租人(用户)订立一项租赁合同,以承租人支付租金为条件授予承租人使用设备的权利。它是目前国际上使用得最为普遍、最基本的形式
8证券业务监管:是指针对证券经营活动环节主体和行为,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进行监督和管理。对象包括证券发行人,投资人,证券市场中介服务和服务主体。分为政府监管和监管。目的是保护投资,确保市场公平,有效透明,减少系统风险。
9金融制度:是指一国划分金融管理机构和金融业务机构的法律地位、职责权限、业务范围,协调彼此之间的活动及其相互关系而形成的制度系统。包括金融机构组织体系、金融市场体系、金融监管体系和金融制度体系四方面的内容。
(1)金融制度的最上层是法律、规章制度和货币政策,即一般意义上的金融活动和金融交易规则;(2)金融制度的中间层是金融体系的构成,包括金融机构和监管机构;(3)金融制度的基础层是金融活动和金融交易参与者的行为。
10审贷分离制度:指将贷款业务的调查、审查和检查三个环节,分别设立调查、审查和检查三个各司其职,相互独立的部门。《贷款通则》第40条规定:“贷款调查评估人员负责贷款调查评估,承担调查失误和评估失准的责任;贷款审查人员负责贷款风险的审查,承担审查失误的责任;贷款发放人员负责贷款的检查和清收,承担检查失误,清收不力的责任。”
简答题:
金融的分类:
金融是货币借贷与资金融通。
金融一般分为直接金融和间接金融两种形式。
(一)直接金融,指投资者通过购买股票、债权等各种证券,将资金直接转移给证券发行人的资金融通行为。
特点:直接融资是以证券公司为核心的的。运作方式一是交易双方直接进入市场,直接进行交易,二是通过金融中介机构或经纪人的安排,间接进行交易。
直接金融优点有:①能够把资金供需双方紧密结合起来,有利于资金的快速融通。②把资金供需双方的经济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
直接金融的局限性:①对于贷款者来说,直接金融的风险比间接金融为大,发行直接证券的部门有经营亏损和破产倒闭的可能,而这种风险只能由贷款的一方独自承担。②直接金融得以发生的条件要求高;必须以交易双方在资金借贷的数量、期限等方面均一致,满足会影响资金融通。③在金融市场欠发达的国家或地区,直接金融证券的流动性较弱,变现能力较低。
间接金融,指最终贷款人通过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等中介机构,把资金带给借款人的资金融通行为。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落后国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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