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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瑞仪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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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65 证券简称:天瑞仪器 公告编号:2012 -003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3,3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28%;解除 限售后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12,7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3%。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2 年1 月30 日(星期一)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股本情况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天瑞仪器”)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10] 1901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1,85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并于2011 年1 月2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5,550 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7,400 万股。 经2011 年4 月27 日召开的201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本公司于2011 年 5 月实施了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 6 股的权益分派方案,公 司总股本由7,400 万股增至11,840 万股。 二、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作出以下承诺: 承诺Ⅰ: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刘召贵先生、刘召贵先生的配偶杜颖 莉女士、刘召贵先生的胞妹刘美珍女士承诺:在天瑞仪器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天瑞仪器的股份,也不由天瑞仪器回购该 部分股份。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刘召贵先生及其配偶杜颖莉女士转让上述股份 将依法进行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承诺Ⅱ:本公司发起人股东应刚先生、胡晓斌先生以及应刚先生的母亲朱英 女士分别承诺:在天瑞仪器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 理其所持天瑞仪器的股份,也不由天瑞仪器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锁定期限届满 后,应刚先生、胡晓斌先生转让上述股份将依法进行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承诺Ⅲ:本公司股东苏州高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江苏高投中小企业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苏州国发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同创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分别承诺:在天瑞仪器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 所持天瑞仪器的股份,也不由天瑞仪器回购上述股份。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其 转让上述股份将依法进行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承诺Ⅳ:本公司股东余正东先生、王耀斌先生、肖廷良先生、李胜辉先生、 严卫南先生、黎桥先生、景琨玉女士、汪振道先生、周立业先生分别承诺:自天 瑞仪器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天瑞仪器的股 份。 承诺Ⅴ: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刘召贵先生、应刚先生、胡晓 斌先生、杜颖莉女士、余正东先生、王耀斌先生、肖廷良先生分别承诺:前述承 诺Ⅰ、Ⅱ、Ⅳ期满后,其在本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其所持有公 司股份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 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 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 此外,刘召贵先生的胞妹刘美珍女士、应刚先生的母亲朱英女士分别承诺: 前述承诺Ⅰ、Ⅱ期满后,在其及其关联方在本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不 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至今,公司股东对上述承诺遵守良好。 三、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2 年1 月30 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3,3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8%;解 除限售后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12,7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3%。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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