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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公务员范围.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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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公务员范围 一、世界各国关于公务员范围的划分 (一)以英国为代表的小范围划分法 “公务员”在英国被称为“文官”。 英国的公务员主要指国家政府系统中非选举产生和非政治任命的公职人员,即政府系统中的事务类公务员。 (二)以美国为代表的中等范围划分法 在美国,公务员被称为“政府雇员”、“职业文官”、“文职人员”等。 美国的公务员指国家行政机关中的所有工作人员,即政府中的政务类公务员和事务类公务员。 (三)以法国为代表的大范围划分法 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立学校、医院、国有企业等部门和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统称公务员。 德国的公务员分为两类:一类是以民选方式任用的“特别职”公务员;另一类是“一般职”公务员。属于中等范围 日本的公务员也分为“特别职”和“一般职”,属于大范围 二、中国公务员范围划分 (一)我国公务员具体范围划分 1、公务员的界定标准 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 2、公务员的范围 主要是以下七类机关的工作人员: (1)各级中国共产党机关的工作人员 (2)各级人大机关的工作人员 (3)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4)政协机关的工作人员 (5)审判机关的工作人员 (6)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 (7)民主党派机关的工作人员 (二)关于参照管理 必须具备的条件: 以法律、法规授权为依据 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 经有权机关批准 思考题:谁是公务员?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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