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美欧电力市场化改革经验及对我国启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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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美欧电力市场化改革经验及对我国启示
[摘要]20世纪90年代初期以来,日美欧各国先后进行了电力工业市场化改革,探索通过电力市场配置电力资源的途径和方法。日美欧各国电源结构、电网规模、负荷特性等均存在一定的差异,从而使日美欧各国电力改革实践各具特色。尽管如此,还是有许多共性:从改革的过程看,日美欧各国基本都是对国有电力企业进行私有化,对垂直一体化管理的电力公司进行拆分;在发电环节建立竞争性电力市场。对输、配电企业实行规范、透明的监管,在售电环节逐步允许大用户选择电力供应商。这些改革实践和经验教训可为我国电力体制改革提供必要的借鉴与参考。
[关键词]日美欧;电力;改革
[作者简介]龙生平,华中师范大学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湖北武汉430079
[中图分类号]F06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434(2011)05-0140-05
在电力全球化和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潮流面前,日美欧各国都制定了符合本国实情的战略定位和电力市场建设目标。日本电力改革的特色是电力工业私有化较早完成、电力监管逐渐放松、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步伐放缓;美国电力改革的目标是放松管制,引入竞争,提高效率,降低电价;英国电力改革的核心是实行私有化和在电力市场引入竞争机制;法国对电力改革主张纵向整合,实施资本开放,反对破碎化,考虑长期发展战略;欧盟电力改革的目标是要求成员国开放电力市场。加强国与国之间的电网连接,消除内部电力贸易壁垒,建立内部统一的电力市场;俄罗斯电力工业虽然实力雄厚,但电价较低,电力生产与发展所需资金缺乏,发电设备陈旧老化。日美欧各国电力改革,排除其体制性差异、国情差异外。其共同点可归纳为:改革的目标是保证可靠、长期而充足的电力供应以及合理的环境标准,通过降低用电成本提高国家整体经济效益,进而提高国际竞争力;改革的方式是通过打破垄断和引入竞争机制,促进电力工业提高效率、降低电价、改进管理和服务,使公众从中获得利益。
一、日美欧电力改革的基本路径
日美欧各国实现电力市场化改革目标所采用的措施各有侧重,但其在实现市场化的过程中却有相似的路径:
一是电力民营化。将国有、公营的电力工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向民间转移,并进行出售或转让;或将国有电力企业改组为股份公司,鼓励私人持股。如英国民营化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增加国家收入,减少政府在经济中的参与,引入竞争,提高工业效率等。新自由主义经济理论认为民营化是电力工业实现政企分开、引入竞争的基础条件。以这一理论为导向,世界上许多国家的电力市场化改革都与民营化有关。目前英国、挪威、意大利、智利、土耳其、澳大利亚等国都已经实行了电力民营化:美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香港特区等原来就是电力私有化的国家或地区,只有少数电力企业存在民营化问题;孟加拉国、喀麦隆、印度尼西亚、秘鲁等发展中国家也采取了一些尝试性的民营化举措。从民营化的发展过程来看,实施民营化的国家逐渐增加;近几年,处于战略性投资的考虑,越来越多的电力公司资产由其他公司购进,出售的资产也越来越多样化。
二是电力市场化。电力市场是相互作用、使电能交换成为可能的买方和卖方的集合;电力商品除电能外,还包括各种辅助服务,如输送电能、无功补偿及电压调节等。日美欧各国电力市场的基本模式是在发电环节和售电环节引入竞争,输电和配电环节仍然实行垄断经营:对原有电力公司的发电股份进行私有化和重组,成立两个以上独立发电公司进行竞争;在售电环节打破原有配电公司的售电垄断,成立不拥有配电网络的售电公司,开放零售市场;提供电力用户供电选择权,可自由选择供电商;在输配电环节依然实行垄断经营,通过立法,输配电公司按法定要求向发电商和购电商提供服务。收取费用;成立电力批发交易中心,通过网络及信息系统实现电力流、信息流、资金流的控制。日美欧各国电力市场依据输电、调度、批发市场交易中心三者之间的组合关系通常有4种设置方式:输电、调度、市场交易中心三者合在一起;输电与调度合一,市场交易中心独立;输电、调度、市场交易中心各自独立。究竟采用何种运行机制和交易方式能够更有效率,日美欧各国都进行了不同的探索与实践。纵观日美欧各国电力改革的进程,在竞争性改革方面进行了三个方向的探索:转向长期双边期货交易的欧洲趋势;采用节点定价模型的美国趋势;进行零售市场改革,发展需求方参与的国际趋势。
三是电力自由化。通过实行电力行业开放,降低进入成本,放松管制,减少政府干预。电力自由化的结果是竞争的加强。纵观日美欧各国电力工业的发展,竞争的趋势已成为不可阻挡的力量,在实行自由化的过程中都经历了行业重组、资产分拆、监管体系的演进等进程。由于日美欧各国情况不同,电力工业民营化和市场化的进展程度也各不相同。只实施民营化不实施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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