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4530-2022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信息交流技术规范.pdf
ICS03.160
CCSA90
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4530—2022
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信息交流
技术规范
Technicalspecificationsforinformationcommunicationofadversedrugreactions
monitoringwithmedicalinstitution
2022-07-25发布2022-08-25实施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原则1
4.1双向性1
4.2针对性1
4.3及时性1
4.4充分性1
4.5专业性....2
5交流方式2
开
5.1药品安全咨询2
5.2药品不良反应安全信息反馈..2
5.3有因直接交流2
公
5.4处方事件询问...3
5.5风险信号沟通...3
5.6监管信息沟通4
准
6交流实施.4
6.1启动时机4
标
6.2实施流程4
7交流质量评价与改进5
7.1评价方式.....5
方
7.2持续改进...5
附录A(资料性)模式构建流程图6
地
参考文献..7
省
东
山
山东省地方标准公开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开
公
准
标
方
地
省
东
山
山东省地方标准公开
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信息交流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医疗机构与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信息交流的适用范围、原
则、方式、内容、时机、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