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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热点问题解析.pdf

发布:2019-01-24约3.84万字共123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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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 热点问题解析 主讲:徐义成 1 一、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签订条件做 了重大调整 •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 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 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 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 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 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 定的情形,(注:不符合违纪、医疗期满 、不能 胜任工作的解除条件 )续订劳动合同的。 2 •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 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期满但劳动者在同一单位连续工 作满15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 年,,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 失时终止。 3 1、做了什么重大调整? • (1)、将《劳动法》:劳动者在同一用人 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 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 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 劳动合同。调整为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 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 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 动合同。 •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 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 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 • (3 )增加了: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 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 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注:不符合违纪、医疗期满 、不能胜 任工作的解除条件 )续订劳动合同的, 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 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4)、将合同到期必须续延的两种情况 5 2、为什么要这样调整 •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何鲁丽讲道:“以人 为本,重要的是以劳动者为本;社会和谐, 重要的是劳动关系的和谐。构建社会主义和 谐社会,其中关键一点是构建和谐的劳动关 系。” • 《劳动合同法》立法目的:为了完善劳动合 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 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 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 而且这次调整就是为了保护低端劳动者。 6 3、如何理解这个重大调整 • (1)现在双方有劳动合同,明年才到期,到 期时劳动者在本单位已连续工作满十年。企 业不能单方终止合同; • (2)明年合同到期时,又续签了一次合同, 续签期限加上原有的工作期限已满十年。合 同再到期时企业不能单方终止合同;因此, 续签的年限是双方关注的焦点; • (3)明年合同到期时,又续签了一次合同, 续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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