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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保险及理赔.doc

发布:2017-03-12约3.37千字共8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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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风险与保险 1.风险的含义: 指社会和自然界客观存在的,人们时刻警惕和忧虑的,可能造成社会财富损毁或危及人身安全的随机现象. 2.风险的3个要素: 风险因素,风险事故,损失构成了风险存在与否的基本条件. 3.风险的特征主要表现在风险存在的客观性,风险发生的偶然性,以及风险的可变性. 4.风险管理过程: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处理,风险管理效果评价等阶段。 5.风险管理过程的风险处理技术包括风险控制和风险财务处理(哪种类型判断P7) 6.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行为. 7.按保险性质分类:1)商业保险 2)政策保险 3)社会保险 (判断) 8.保险利益原则的含义: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它体现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之间存在的利害关系. 9.构成保险利益的要素:1)必须为法律上所认可的利益 2)必须为经济上的利益 3)必须是确定的利益. 10.保险利益原则的意义:1)防止道德风险因素 2)消除赌博行为,避免不当得利 3)保障经营稳定. 11.最大诚信原则含义:指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对于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事实,应本着最大诚信的态度如实告知,不得有任何隐瞒﹑虚报﹑或欺诈.这是任何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履行自己的义务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之一. 12.最大诚信原则内容: 所谓最大诚信原则是指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对于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事实,应本着最大诚信的态度如实告知,不得有任何隐瞒、虚报、漏报或欺诈。在投保人一方体现为投保人的告知﹑保证义务;在保险人一方体现在弃权﹑禁止反言等方面. 1)告知:最大诚信原则所指的告知是广义的告知,即合同订立之前、订立时和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应对已知的或应知的和保险标的有关的实质性重要事实向保险人做口头的或书面的申报,保险人也应将与投保人利害直接相关的实质性重要事实据实通告投保人。 2)保证:所谓保证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担保对某一投保事项的作为和不作为,或担保某一事项的真实性。 3)弃权:所谓弃权是指保险合同一方当事人放弃在合同中可以主张的权利,包括合同解除权和抗辩权等。 13.近因原则的含义:指危险事故的发生与损失结果的形成有直接的后果关系,保险人才对发生损失负赔偿责任. 14.损害补偿原则:指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遭受损害时,保险人在责任范围内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所受损害进行补偿.(判断损害补偿原则的含义P24) 第2章 机动车辆保险概述 1.保险商品的理论价格:指以保险商品价格的内在因素为基础而形成的价格. 2.机动车辆保险的费率模式:从车费率模式和从人费率模式.(各自特点及优缺点) 3.保险中介主要由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组成. 4.2001年3月5日,我国第一家由保监会批准的保险公估公司——广东方中保险公估公司领到了执业许可证并已开业. 5.保险公估人的实务操作:现场调查﹑估测处于风险之中的保险价值和保险财产的损失及毁坏情况﹑提交理赔报告书三个阶段. 6.政府对保险业的监管手段:法律﹑行政﹑经济. 7.政府对保险业的监管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1)公示主义 2)准则主义 3)实体监督主义(许可主义) 8.我国的保险监管机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监管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保监会. 我国香港地区对保险的监管:按照“最小的干预,最大的支持”的原则. 我国保险法第73条规定:设立保险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二亿元.保险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机动车辆损失保险 1.机动车辆损失保险:是指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以及所发生的施救等费用,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 2.针对盗抢、车辆停驶损失、车辆自燃、玻璃破碎和新增设备损失等,特别设计了附加的保险险种,称为附加险(附加险不能单独承保),因此机动车辆损失保险相对附加险称为主险。只有购买了机动车辆损失险以后,才能购买相应的附加险。 3.保险期限:保险期限除另有约定外,一般为一年,收割机保险期限为一个月,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保险人应及时受理被保险人的事故报案,并尽快进行查勘.保险人接到报案48h内未进行查勘且未给予受理意见,造成财产损失无法确定的,以被保险人提供的财产损毁照片﹑损失清单﹑事故证明和修理发票作为赔付理算依据. 机动车辆责任保险 1.机动车辆责任保险:是指因被保险车辆发生意外的事故,致使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被保险人依法应负经济赔偿责任时,保险人依照机动车辆保险合同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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