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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患者出院早期自杀的护理干预.doc

发布:2018-01-25约5.35千字共7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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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论文 参考文献 精神病患者出院早期自杀的护理干预 (江苏如东县第四人民医院,江苏 226400) [摘要] 目的探讨护理干预对精神病患者出院早期自杀的影响。方法选取2012年3月到2014年10月在我院住院的精神病患者不伴有其它躯体疾病共84例,两组均给予抗精神病药物治疗及常规护理,观察组在此基础上加强针对性护理,对比两组护理效果。结果与干预前相比,观察组、对照组干预后对自杀行为性质的认识评分、对自杀者家属的态度评分、对自杀者的态度评分、对安乐死的态度评分四个维度均高于干预前(Plt;0.01);干预后,观察组四个维度评分均高于对照组(Plt;0.01)。干预后,观察组未出现自杀现象,对照组出现6例自杀(14.3%),观察组显著地低于对照组(Plt;0.05)。与干预前相比,观察组、对照组干预后心理领域评分、生理领域评分、环境领域评分和社会关系领域评分四个维度均高于干预前(Plt;0.01);干预后,观察组四个维度评分明显高于对照组(Plt;0.01)。结论在精神病患者出院早期中,实施针对性护理可以明显地降低患者自杀意识和自杀可能性,提高生存质量。 [关键词]精神病;出院早期自杀;QSA评分;自杀行为;生存质量; 精神疾病是指在各种生物学、心理学以及社会环境影响,大脑功能活动发生紊乱,导致认知、情感、意识和行为等精神活动不同程度障碍的疾病。患者可以表现为攻击伤人、毁坏物品、自杀等行为,无法正常的生活、学习与工作,给家庭和社会造成巨大负担。然而,患者在医院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病情稳定出院后,自知力恢复。自知力与自杀行为有关,患者觉知自己有病有较大的自杀风险,此时,患者易于发展绝望和道德败坏感,从而导致自杀,因此,对那些恢复自知力的患者应予以关注并进行干预。各类精神疾病的总自杀率为51/10万,较一般人口高6到12倍[1]。情感障碍占全部精神疾病自杀的25%,而精神分裂症也是自杀的高危人群,自杀死亡率占全部精神病的自杀死亡的3-10%,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终身自杀风险为7%[1]。有人学者指出精神病患者出院后阶段是自杀风险增加的时期[1]。为此,患者出院前后应加强相关的护理干预,以有效地降低患者出院早期自杀行为的发生率。本文将探讨护理干预对精神病患者出院早期自杀行为的影响。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取2012年3月到2014年10月我院住院部精神病患者不伴有其它躯体疾病共84例,所选择病例不按照随机数字表法分为对照组(n=42例)和观察组(n=42例)。对照组中,男性27例,女性15例,年龄在24岁-67岁,平均(42.2plusmn;5.0)岁;高中以下学历者20例,高中及高中以上学历者22例;其中精神分裂症者28例,情感障碍躁狂发作者6例,情感障碍抑郁发作8例。观察组中,男性25例,女性17例,年龄在26岁-70岁,平均(43.0plusmn;4.8)岁;高中以下学历者19例,高中及高中以上学历者23例;其中精神分裂症者30例,情感障碍躁狂发作者5例,情感障碍抑郁发作7例。对比两组的一般资料,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gt;0.05)。见表1。 表1 两组基线资料的比较 1.2入选标准 ①不限男女。②均为精神病初诊者。③参照临床疗效总评量表(CGI)[2]:显效为症状完全消失,自知力恢复;有效为部分症状消失;稍有效为症状略有减轻;无变化或恶化为症状没有减轻或恶化。入组者均达到显效标准。④不伴有其它躯体疾病者。⑤对使用的精神病药物无过敏症状者。⑥无正在参与其他临床研究者。⑦依从性较高,能够严格按医嘱治疗。⑧家属知情并签署同意书。 1.3排除标准 ①哺乳期/妊娠期/妇女或者正在计划妊娠妇女;②因反复发作而入院治疗者;③合并血液病、糖尿病等严重疾病者;④中途退出本次研究者;⑤临床资料不完整。 1.4方法 两组均给予抗精神病药物治疗及常规护理。常规护理主要包括:药物护理(向患者家属强调服药时间和剂量,并监督患者服药)、心理护理(多与患者交流,了解其心理需要和心理压力)、日常护理(保持房间的整洁和干净,空气清新,湿度和温度正常)等。 观察组在患者恢复期即加强针对性护理:①建立针对性护理团队:团队成员由精神科医生、护士长、若干护士组成,均具有多年临床经验,并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②评估病情:团队成员分工合作,评估患者的自杀危险因素如家庭因素、疾病因素、社会因素等,并评估病人家属家庭护理能力,协助家属制定家庭护理措施;③护理实施:(1)加强心理护理:护理人员应定期跟踪患者了解其心理变化,多聆听患者心声;向家属强调了解患者内心感受的重要性,注意倾听患者诉说,适当通过表扬、鼓励等方式提高患者的自尊心,培养其保持良好心态;(2)执行严格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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