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新课程表.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普通高中新课程表
(我区尚未进入高中新课程改革)
学习领域 科目 必修学分
(共计116学分) 选修学分Ⅱ 语言与文学 语文 10 ?
?
根据社会对人才多样化的需求,适应学生不同潜能和发展的需要,在共同必修的基础上,各科课程标准分类别、分层次设置若干选修模块,供学生选择。 ?
?
学校根据当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的需要和学生的兴趣,开设若干选修模块,供学生选择。 外语 10 数学 数学 10 人文与社会 思想政治 8 历史 6 地理 6 科学 物理 6 化学 6 生物 6 技术 技术
(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 8 艺术 艺术或
音乐、美术 6 体育与健康 体育与健康 11 综合实践
活动 研究性学习活动 15 社区服务 2 社会实践 6 ?
说明:
(1)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和农忙假)11周。
2)每学期分两段安排课程,每段10周,其中9周授课,1周复习考试。36学时,一般4学时安排,可在一个学段内完成。
3)学生学习一个模块并通过考核,可获得2学分(其中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每个模块原则上为18学时,相当于1学分),学分由学校认定。技术的8个必修学分中,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各4学分。
4)研究性学习活动是每个学生的必修课程,三年共计15学分。设置研究性学习活动旨在引导学生关注社会、经济、科技和生活中的问题,通过自主探究、亲身实践的过程综合地运用已有知识和经验解决问题,学会学习,培养学生的人文精神和科学素养。
此外,学生每学年必须参加1周的社会实践,获得2学分。三年中学生必须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获得2学分。
(5)116个必修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在选修Ⅱ中至少获得6学分,总学分达到144方可毕业。
高考资源网 2006精品资料系列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