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鞍山市车用气瓶充装充装许可资源条件辽宁省鞍山市车用气瓶充装充装许可资源条件.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充装许可资源条件
A1 场地(厂房)
A1.1 充装单位的规划、设计、建设和消防等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A1.2 液化石油气、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充装单位储罐、储气瓶(井)等充装设备、建筑、停车场地和进出通道等布置应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规定。
A1.3 充装单位应有专用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卸载场地,卸载场地地面承载能力和水平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应满足移动式压力容器停放和回转要求。
A1.4 充装单位应安装车用气瓶电子监管系统。
A2 人员
A2.1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经理或者站长)应当熟悉充装介质安全管理相关法规、标准,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A2.2 技术负责人
充装单位应配备一名技术负责人,负责充装单位的技术管理工作。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含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一定的车用气瓶充装工作经验;熟悉车用气瓶充装工作有关法规、标准;熟悉充装介质的专业技术知识;熟悉充装工艺操作规程;熟悉充装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熟悉充装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能够组织处理充装工作中可能遇到的技术问题。技术负责人应取得作业项目代号为A3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A2.3 安全管理人员
充装单位应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充装单位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工作。安全管理人员须取得作业项目代号为A3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A2.4 充装人员
A2.4.1 充装单位应配备足够数量的车用气瓶充装人员。充装人员数量按充装单位加气机总数的1.5倍配备,且每班不少于3人,充装人员应取得作业项目代号为P5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A2.4.2 充装单位从事罐车装卸载作业的操作人员。应取得作业项目代号为R2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并应不少于2人。
A3 充装工艺及设施(通用条件)
A3.1 充装单位的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应办理使用登记,并保证其在检验有效期内。
A3.2 流量计(计量衡器)、压力表、安全阀、液位计、温度表、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等应实行定期检验或校验制度。
A3.3 充装单位必须标记和记录装卸用管的开始使用日期和使用寿命。装卸用管每半年应进行一次耐压试验,试验压力为1.5倍的公称压力。
A3.4 卸车停车道附近应设防撞护栏或采取其他防撞措施,移动式压力容器在装卸过程中,应设有防止车辆滑动的设施。
A3.5 充装单位的工艺设备应与设计文件一致。
A3.6 充装单位储罐总容积和单罐容积符合(GB50156)标准规定。
A3.7 充装单位装卸系统应当具有充装前置换介质的措施及充装后密闭回收介质的设施。
A3.8 加气枪的加气嘴应具有自封功能。
A4 安全管理(通用条件)
A4.1 充装单位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A4.2 加气机附近应置设防撞柱(栏),其高度不应低于0.5m.
A4.3 天然气储气瓶组或储气井与站内汽车通道相邻一侧应设安全防撞栏或采取其他防撞措施。
A4.4 充装单位的信息监控系统应设置不间断供电系统,并设置在室内。
A4.5 卸车场地应设置能检测跨地接线及监视接地装置状态的静电接地仪。
A4.6 液化石油气储罐和压缩天然气储气瓶组必须进行防雷接地,接地点不应少于2处。
A4.7 充装单位防雷、防静电设施,应经气象部门校验合格,其中防雷、防静电、电器、保护及信息系统共用接地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充装单位储罐、天然气储气瓶组、长管拖车防雷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需要进行跨接的管道法兰应采用截面积不小于12mm的铜质材料。
A4.8 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备应符合消防部门要求,并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
A4.9 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A5 LPG充装工艺及设施(专项条件)
A5.1 储罐的设计压力不应小于1.78MPa。
A5.2 储罐的进液管、液相回流管和气相回流管上应设置止回阀。
A5.3 储罐的管路系统和附属设备的设置:
A5.3.1 储罐必须设置全启封闭式弹簧安全阀。安全阀与储罐之间的管道上应装设切断阀,切断阀在正常操作时应处于铅封开状态。地上储罐放散管管口应高出储罐操作平台2m及以上,且应高出地面5m以上。地下储罐的放散管管口应高出地面5m及以上。放散管管口应垂直向上,底部应设排污管。
A5.3.2 管路系统的设计压力不应小于2.5MPa。
A5.3.3 在储罐外的排污管上应设两道切断阀,阀间宜设排污箱。在寒冷和严寒地区,从储罐底部引出的排污管的根部管道应加装加热或保温装置。
A5.3.4 对储罐内未设置控制阀门的出液管道和排污管道,应在储罐的第一道法兰处配备堵漏装置。
A5.3.5 储罐应设置检修用的放散管,其公称直径不应小于40mm,并宜与安全阀接管共用一个开孔。
A5.4 储罐必须设置就地指示的液位计、压力表和温度计,以及液位上、下限报警装置。
A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