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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企业的组织形式可分为个人业主制企业、合伙制企业和公司制企业三种类型。
公司制企业,即公司,是指由两个以上投资主体(特殊情况为一个投资主体)依法集资联合组成,具有独立的注册资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企业。
公司法人具有以下基本特点:
资合的性质。公司是由股东或出资人拥有所有权的企业,亦即投资者所有的企业。
承担有限责任。
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
按我国公司法,公司是特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公司所有者与经营者
公司所有者
原始所有权:表现为股权,股东没有对公司直接经营的权利,也没有直接处置法人财产的权利。股东一旦出资入股,不能要求退股而抽走资本。
股东的主要权限:
股票所有权和处分权,包括馈赠、转让、抵押等
对公司的决策参与权,可出席股东会进行表决,选举和被选举董事
对公司收益参与分配的权利,包括股息和红利,清算后分得剩余财产
法人财产权:公司拥有法人财产权,依法对法人财产行使各项权能,同时以其全部法人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特点:
法人财产从归属意义上讲是属于股东的
公司的法人财产和出资者的其他财产之间有明确的界限,公司破产或清算时债权人只能对公司法人财产提出要求,与出资者的其他个人财产无关
一旦资金注入公司形成法人财产后,出资者不能再直接支配这一部分财产,也不得从企业中抽回,只能依法转让
公司财产权能的两次分离
原始所有权与法人产权的分离:公司对经营资产具有完全的支配权,即排他性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转让权;股东保留对股票的占有权,法人享有对实物资产的占有权
法人产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法人产权集中于董事会;经营权集中于经理,包括财产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权(有限的),不包括收益权
公司经营者
经营者是指在一个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企业中承担法人财产的保值增值责任,以法人财产拥有绝对经营权和管理权,全面负责企业日常经营管理,由企业在经理人市场中聘任,以年薪、股权和期权等为获得报酬主要方式的经营人员。
经营者的特征:
岗位职业化趋势
具有较高深的企业经营管理素养
具备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
是受股东委托的企业经营代理人
权力受董事会委托范围的限制
经营者对现代企业的作用
有利于企业获得关键性资源,包括信息、资金、技术、人才等
有利于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增强
有利于企业团队合作能力的培养
有利于完善公司管理制度
经营者的素质要求
精湛的业务能力:决策能力、创造能力(核心能力)、应变能力
优秀的个性品质:理智感、道德观
健康的职业心态:自知与自信、意志与胆识、宽容和忍耐、开放和追求
经营者的选择方式
内部选拔
优点:相互了解,提高用人的准确性;入选人对企业十分了解,通迅速进入角色;有利于激励内部干部的进取精神和工作热情
缺点:具有行政命令的性质,具有非市场性的特征
市场招聘
优点:带来新的价值观念、新的思维方式,有助于企业开拓新市场;克服个人情感因素,较好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缺点:企业家市场范围较小,供给和需求均具有明显的垄断性
经营者激励与约束机制
报酬激励:年薪制、薪金与奖金相结合、股票奖励、股票期权等,尽可能使企业家收入与企业绩效挂钩
声誉激励
市场竞争机制
市场直接反映企业经营状况,体现出企业家能力和其在企业经营活动中的努力程度
市场竞争的优胜劣汰机制对企业家位置形成直接的威胁
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关系
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
经营者作为意定代理人,其权力受到董事会委托范围的限制,包括法定限制和意定限制,如某种业务方向的限制、处理公司财产的限制等。超越权限的决策和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定义为重大问题的决策,要报请董事会决定。
公司对经营人员是一种有偿委任的雇佣,经营人员有义务和责任依法经营好公司事务,董事会有权对经营人员的经营业绩进行监督和评价,并据此对经营人员做出(或约定)奖励或激励的决定,并可以予以解聘。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人员之间的相互制衡关系
股东作为所有者掌握着最终的控制权,他们可以决定董事会的人选,并有推选或不推选直至起诉某位董事的权力。然而,一旦授权董事会负责公司后,股东就不能随意干预董事会的决策了
董事会作为公司最主要的代表人全权负责公司经营,拥有支配法人财产的权力和任命、指挥经营人员的全权,但董事会必须对股东负责,股东大会才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经营人员受聘于董事会,作为公司的意定代表人统管企业日常经营事务,在董事会授权范围之内,经营人员有权决策,他人不能随意干涉。但是,经营人员的管理权限和代理权限不能超过董事会决定的授权范围,经营人员经营业绩的优劣也是受到董事会的监督和评判的
第二节 股东机构
股东是指持有公司资本的一定份额并享有法定权利的人。
股东的分类和构成
发起人股东与非发起人股东
发起人股东特点
对公司设立承担责任
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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