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开封市部分学校2024-2025学年高二下学期3月月考政治试题(解析版).docx
河南省开封市部分学校2024-2025学年高二下学期3月月考
政治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6题48分)
1.民事法律关系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它包含三个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下列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①某县人民政府未能按时偿还某县银行的贷款
②自然人甲和乙两人因为老人赡养问题产生的纠纷
③某市税务机关与市民丙的税款征收关系
④张某答应李某一起去超市购物后反悔,李某要求其履行承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解析】本题为逆向选择题。①:政府与银行都属于法人,某县人民政府未能按时偿还某县银行的贷款,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①属于民事法律关系,但不符合题意。②:甲乙属于自然人,赡养问题属于民事关系,②属于民事法律关系,但不符合题意。③:税务机关与市民不是平等主体,征税具有强制性,③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但符合题意。④:“张某答应李某一起去超市购物后反悔,李某要求其履行承诺”不涉及行为主体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并且应该由道德来调整,④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但符合题意。故本题选D。
2.甲乙毗邻而居,二人因琐事多次争吵,关系交恶。甲为泄愤,故意将空调外机移装在正对着乙卧室窗户的墙上,噪音和热浪导致乙无法开窗通风透气。乙找甲交涉,要求其移除,甲辩称:“我是安装在自家的外墙上,又没有侵犯你的地盘,嫌吵你可以关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甲的行为()
①违反了民法的绿色原则
②违反了民法的诚信原则
③侵害了乙的所有权
④是行使自己的所有权,所以并无不法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解析】②③:对诚信原则的理解,不能仅限于道德层面。诚信原则常被称为民法的“帝王规则”,因为其不仅具有确立行为规则的功能,更具有对当事人之间的利益以及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功能,以及填补法律漏洞和合同漏洞的解释功能。甲为泄愤故意移装空调外机,造成乙不能正常开窗,影响了乙的所有权利益的实现。甲的行为虽然是行使自己权利的表现,但因为其主观上的故意和客观上对乙所有权的妨害,构成权利滥用,是权利人行使权利违背诚信原则的表现,当然也就不是合法行为了,②③正确。①④:绿色原则具有一定的干扰性,因为在题干中提到了噪音、热浪等环境因素。绿色原则要求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该原则也是对民事主体的权利行使发生限制作用,反映的是民法在权利本位基础上对社会利益的兼顾,平衡的是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关系。题干中的噪音、热浪是空调使用的必然结果,在现有的科技条件下是不可避免的,本题并未提及空调是否达标或违规的问题,所以并不涉及环境生态的社会利益冲突,涉及的仅是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冲突。甲的行为之所以构成对乙的侵害,不是因为其使用空调制造了噪音、热浪,而是因为这种噪音、热浪对乙造成的妨害本可以避免,甲却故意为之,以侵害乙的利益的方式来行使自己的权利,导致乙不能正常行使对自己房屋的所有权,构成对乙所有权的侵害,乙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等侵权责任,①④排除。故本题选C。
3.受疫情影响,小杨的餐厅生意不好,资金出现问题,找小黄借了10万元周转,拿自己的爱车做了抵押。抵押合同约定,小杨在债务到期后不还钱,车子就归小黄。债务到期后,小杨无法还债。这时,小黄()
A.依据合同,自动获得该车的所有权
B.可以要求就该车辆的价款优先受偿
C.在签订合同时已经取得该车所有权
D.已经占有该车辆,但未取得所有权
【答案】B
【解析】A:轿车属于价值较大的动产,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所以小黄并不是自动获得该车的所有权,故A错误。B: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小杨拿自己的爱车向小黄做了抵押。抵押合同约定,小杨在债务到期后不还钱,车子就归小黄。债务到期后,小杨无法还债。这时,小黄可以要求就该车辆的价款优先受偿,故B正确。CD:根据B中“抵押”的解释在签订合同时只是将轿车作为债权的担保,小黄并不是已经占有该车辆,也没有取得该车所有权,故CD错误。故本题选B。
4.小汪的老家在农村,有三间房和两亩承包地。后因小汪进城上学,在县城开饭馆的父母买了一套商品房,并抵押给银行贷款20万用以扩大饭馆规模。下列属于小汪家拥有的他物权的是()
①商品房的抵押权②宅基地的使用权
③农村房子的所有权④两亩地的承包经营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①③:商品房的抵押权属于银行,农村房子的所有权不属于他物权,排除①③。②④:他物权包括地役权、地上权、典权、农村土地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