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变迁期的伦理困境和市场经济的道德基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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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变迁期的伦理困境和市场经济的道德基础
引言
当代伦 理学 也许正面临着 历史 上空前的纷繁驳杂的局面,在某种意义上,当下 中国 的道德现状可以说是一种不伦不类的混合结构:悠久人文历史所积淀的根深蒂固的观念系统,西方伦理观念与生活姿态的长期渗透与熏陶,被 现代 革命性话语所充斥的带有理想乌托邦色彩的“新传统主义”道德,以及在 经济 转型时期开放动态的经济结构下伴随经济的失序而形成的道德观念的无序状态,掺杂纠结在一起,构成整个民族道德和人格结构的多元画面,使得当下中国的伦理观念芜菁杂陈,扑朔迷离。道德重建的强烈呼声将久已沉寂的伦理学重新推上了中国学术的前沿,业已形成一股清晰可见的潮流。这与其说是一种历史际遇,毋宁说是一种历史必然。而道德 问题 的重新提出,不但吸引了伦理学界的注意力,而且在经济学家和法学家那里也引起了反响和呼应,一些有着深远人文关怀的经济学家和法学家尽管并非都具备伦理学家的道德知识背景,但是他们以其职业的学术眼光和独特的科际视角为道德问题的讨论提供了宝贵的思想资源。另一方面,与学者的学术文本形成有趣的对比的是,有远见卓识的 政治 家在奉行“以法治国”的方略的同时,也开始将“以德治国”这种已经被遗忘许久的古老的民族治理传统作为其明确的大政方针。因为他们认识到,虽然我们不能否认正式的制度规范在 社会 治理中的作用,但是在正式制度出现真空的地带,需要道德来填补空间,而且,正式的制度规则之实施和遵守,亦有赖于社会成员的道德根基。学术界和决策者对道德问题的共同关注决不是一种偶然的现象,而是说明,在一个经济制度和社会结构剧烈变迁的 时代 ,道德秩序的混乱已经是阻碍经济 发展 并导致民族精神萎缩的重要根源,因而,热切呼唤道德秩序的重建,重新塑造民族的人格结构,已经成为当下中国民众的一种普遍的精神诉求。
一. 科学 的伦理学之建构:一种学术性尝试
伦理学可以说是一门最早的学科,在东方和西方的文明史刚刚揭开序幕的时候,孔子、老子、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思想家便构建了伦理学大厦的初步框架,但是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伦理学始终是一门相当散漫甚至有些混乱的学科,几乎所有时代的思想家和学术界的巨匠都曾在伦理学中贡献了他们的智慧,但是全部伦理学概念和范畴的混乱却毫不逊色于初创时期。然而伦理学界构建科学的伦理学的努力和尝试却从来没有间断过。王海明先生的大著《新伦理学》就是这种学术努力的成果之一。何谓科学的伦理学?西方伦理学者所孜孜以求的科学的伦理学,是屏弃一切宗教式宣谕和虚无缥缈的道德预设而建造起来的“如同实验的物理学”(爱尔维修)一样可操作的伦理学,是一种“有几何学全部严密性的道德几何学”(约翰·罗尔斯)。这种所谓科学的伦理学早在17世纪便有斯宾诺莎尝试,尔后则不断为大师爱尔维修、休谟、摩尔、罗尔斯等人探求和倡导。几个世纪以来,这种伦理学理想还远未达到,伦理学远未成为一门体系严整、概念和范畴清晰的独立的科学,但是20世纪元伦理学的出现,为科学的伦理学的产生奠定了基础。正是怀着一种学术使命感,王海明先生自年轻时代就醉心于科学伦理学的 研究 ,先后出版了《寻求新道德》和《公正·平等·人道》两本专著,又经过若干年的艰辛而孤独的潜心探索,为学术界贡献出煌煌52万字的巨著《新伦理学》,其对学术的虔诚与执着令人感佩。用作者自己的话来说,新伦理学是将元伦理学(优良道德的制定 方法 )、规范伦理学(优良道德之制定,包含道德主体、道德实体和道德价值三部分)和美德伦理学(优良道德之实现)加以整合的系统的科学,而其宗旨,就是“沿着摩尔等元伦理学家以及斯宾诺莎、爱尔维修、休谟和罗尔斯的足迹,构建一种如同物理学一样客观必然、严密精确、可以操作、能够包含人类以往全部伦理学知识的科学的伦理学”。
元伦理学作为“任何可能以科学自命的未来伦理学的绪论”(摩尔),应该是全部伦理学的逻辑起点。正如作者所说,元伦理学是科学伦理学的导引,而规范伦理学是科学伦理学的正文。从方法论上来讲,规范伦理学所研究的是具体的道德或伦理规范的确证与制定,而元伦理学所研究的是抽象掉了具体 内容 的道德与规范自身,其根本目的是解决“伦理行为事实”和“伦理行为应该”之间的关系,也即探求一切“应该”与“价值”的源泉和依据。由元伦理学的研究,作者得出结论认为,虽然行为“应该如何”的道德规范都是人制定与约定的,但是优良的科学的道德规范决非可以随意制定,而是必须通过社会制定道德的目的,从行为“事实如何”的客观本性中推导制定出来:所制定的行为“应该如何”的道德规范的优劣判定,应取决于对行为“事实如何”的客观 规律 的认识之真假,以及对于道德目的的认识之真假。我以为,这是作者全部新伦理学的最为精髓和核心的部分,正是遵循这样的方法论维度和逻辑,作者才进一步研究规范伦理问题(优良道德的制定)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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