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乡规划法规体系组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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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城乡规划法》。
2、行政法规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风景名胜区条列》《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条例》。
3、地方性法规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4、部门规章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等,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强制内容暂行规定》。
5、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十点秒杀 / sjnfbjbchr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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