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研究生教育奖助金评审细则(征求意见稿)20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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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研究生教育
奖助金评审细则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关于培养创新性高级专门人才的战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中山大学中大研院〔2007〕7号文件精神,我校从2007级研究生开始全面试行以研究生资助机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培养机制改革,设立“中山大学研究生教育奖助金”(以下简称奖助金),为加强对奖助金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我院奖助金评审细则如下:
一、奖助金的构成及资助对象
奖助金是学校专项投入资金。奖助金包括学费和生活津贴两部分。
奖助金资助对象:非在职全日制攻读学术型研究生。获得资助的研究生须履行导师“助研”工作。
二、奖助金的类别和资助额度
奖助金设硕士生奖助金。获资助的最长年限在本专业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内,即硕士研究生为二年。
获得奖助金的硕士研究生,由学校全额资助当学年度学费和生活津贴,生活津贴标准为每月不低于400元。
每个学生每学年获得奖助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2万元,如遇特殊情况由奖助金评审小组负责评定和解释。
三、适用范围
本奖助金评审细则主要适用于研究生普通奖助金的评定工作,同时作为一些专门奖学金及实践机会选拔的参考。专门奖学金以及实践机会的选拔首先尊重设奖方或者提供方的要求,具体评定流程将专门规定。
四、奖助金组织管理
为落实奖助学金评选制度,保证奖助金评定的公开、公平、公正,我院成立奖助金评审小组。评审小组不仅负责我院研究生普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还负责其他各种奖项、实践机会的选拔工作。
五、奖助金的申请和条件
(一)申请
研究生的普通教育奖助金实行一年一评的动态管理。第一学年度研究生奖助金的申请由考生在入学复试时提交,下一学年度研究生奖助金的申请在本学年度结束前两周提交。获奖助金名单在小学期确定。
研究生教育奖助名额由学校统一下达。新生奖助名额在每年编制招生计划时初次下达,学校可在录取阶段根据各招生单位的生源和实际招生情况做出必要调整。在第二学年度,硕士生的奖助名额将有适度增加,学院的增长规模由学校核定并下达。
(二)奖助金评审条件和实施细则
1.申请者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及学校规章制度,有良好的学风,尊师重道,诚实守信,恪守学术道德。
2.第一学年度奖助金申请者入学考试初试、复试成绩优秀,综合考核优秀。依总成绩排名情况依次确定获奖助名单。
3.从第二学年度开始,申请者前一学年度各门课程成绩均合格,较好的履行“助研”工作职责,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内容,并通过考核。
4. 各专业奖助金的具体名额由评审小组根据第一年度获奖助的情况等综合平衡确定。
5.经评审小组审核后,最终评定结果需公示三天以上(含三天),如学生就评定结果提出质疑,由评审小组做出解释。
6. 奖助学金评审标准分值计算
奖助学金评审标准分值主要包括:年度成绩、学术科研、获奖情况、社会实践四部分
(1)年度成绩分值
年度学分分值包括:必修课、限选课和选修课成绩。为便于评定学生的学习质量和对外交流,按学校相关规定,学生成绩统一实行学分制基础上的绩点制(GPA计法),以百分制计分的方法为基础,并按相应的课程成绩换算成绩点。但是,必修课70分以下不计学分和绩点,选修课60分以下不计学分和绩点,选修课最终绩点等于该换算方法得出的绩点/2。
百分制与绩点的对应关系如下:课程成绩100分折合5.0个绩点,90分折合4.0个绩点,80分折合3.0个绩点,70分折合2.0个绩点,60分折合1.0个绩点,即以60分为绩点1.0,每增加1分课程成绩多增加0.1个绩点。
具体换算对应关系如下: (a)90-100分 折合4.0-5.0绩点 (优秀折合4.5绩点);(b)80-89分折合3.0-3.9绩点(良好折合3.5绩点);(c)70-79分 折合2.0-2.9绩点(中等折合2.5绩点);(d)60-69分折合1.0-1.9绩点(及格折合1.5绩点)
最终成绩=(各科绩点*该科学分)/该学年总学分(选修课的学分需要除以2)
(2)学术科研分值
学术科研必须是与本学科相关或相近的学术活动,以下论文(必须是第一作者或者导师是第一作者)、科研项目可以累积加分,但总分不得超过3。
Ⅰ 论文: 所发表的论文须是公开发表的,其成果由各系根据不同的学科特点进行考核。所提交的论文必须是研究生入学后正式发表或出版的。刊物等级以中山大学社科处公布的标准为准。学术论文记分方法:
在国内一类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一篇记0.6分;
国内二类、三类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一篇,均记0.3分
其他记0.1分,包括国内一般学术刊物(有ISSN刊号),论文集(有ISSBN号);中山大学《研究生学刊》,论从,增刊等。
在国外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一篇,经系讨论核定刊物类别后,按国内论文的相应标准记分。
Ⅱ 科研活动:参加导师担任课题第一负责人的课题,有导师签名证明,并在一学年内独立撰写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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