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企业发行上市法律实务.ppt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二、公司的独立性:“同业不竞争”判断 1.主体: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直接和间接控制的公司 2.业务性质 3.产品类型 4.消费群体构成 5.业务之间的客户对象 6.市场的地域性 7.业务的市场差别 8.对公司的客观影响 * 二、公司的独立性:同业竞争解决方法 基本措施 解决方法 拿进来 收购竞争业务,但不得运用首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来收购。 收购竞争公司股权,纳入合并会计报表。 同一控制人用竞争公司的股权对公司增资。 吸收合并竞争公司。 送出去 对非关联方转让竞争方公司的股权。 竞争方对非关联方转让业务。 停业 竟争方改变经营范围,放弃竞争业务。 公司改变经营,放弃竞争业务。 未来的安排 市场区域划分。 产品品种或等级划分。 产品的不同生产或销售阶段划分。 从行业的业态来区分,比如同为商业企业的百货业态和大型超市。 在有关股东协议、公司章程等文件中规定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控股股东等出具不竞争承诺。 * 二、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定义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 关联交易是指在上市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上市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 关联交易与普通交易之间的重大区别在于前者是发生在具有特定关联关系的当事人之间的交易。 * 1. 购销商品; 2. 买卖有形或无形资产,收购兼并; 3. 买卖或接受劳务、代理、租赁、管理方面合同(如委托经营等)等; 4. 提供资金,许可协议; 5. 担保抵押; 6. 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8. 合作投资建立企业、开发项目等; 9. 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共有生产线进行生产。 二、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类型 * 二、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解决 解决方法 具体操作 主体非关联化 转让、注销、购并、或设立子公司完成原来关联方的业务。 业务非关联化 购买发生关联交易所对应的资产和渠道等资源。 程序合法化 应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制度对关联交易进行审批和表决。 实体公允 有足够的证据表明交易的价格遵循市场定价机制 信息披露 1.发行人应根据交易的性质和频率,按经常性和偶发性因素,分类披露关联交易及其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2.发行人应当披露是否在公司章程中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和程序作了规定。 3.发行人应当披露最近3年1期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否履行了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以及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是否合法及交易价格是否公允的意见。 4.关联方交易应当分别就关联方以及交易类型予以披露。 5.企业只有在提供确凿证据的情况下,才能披露关联方交易是公平交易。 6.发行人应当披露拟采取的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 二、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规范 关联交易的规范方法 1.资产重组,并防止“关联交易非关联化”; 2.推动自主品牌和自由渠道的建设,积极开拓第三方的采购和销售,减少关联方依赖; 3.加强关联制度建设,通过建立关联交易分级授权制度、表决回避制度,将经常性关联交易和偶发性关联交易进行分类管理,重大关联交易聘请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由独立董事进行监督。 * 资产重组的含义: 重组是指公司设立前或设立后,通过股权重组和资产整合,将公司股权、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进行合理调整和有效组合,使其符合上市发行的规范要求,形成具有股权关系清晰、业务体系完整、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发行主体。 二、公司的独立性:资产重组 * 二、公司的独立性:重组原因 1.理顺股权关系,消除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提高公司独立性,优化公司治理; 2.剥离非主业资产,突出主营业务,使公司更加专注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业务; 3.通过对具备一定竞争实力和业务基础、与公司具有较强关联性的公司进行整合,可以借助其现有的技术力量、品牌价值、营销网络和客户资源,快速提高末各细分市场的竞争力; 4.丰富产品种类,延伸产业链,完善业务体系,提高综合配套能力,促进产品结构调整升级,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 5.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创造条件。 * 二、公司的独立性:重组原则 1.有合理的商业目的; 2.进入的资产应与公司具有业务相关性; 3.进入的资产应与相关资质、技术、人员等一并进入; 4.不能对公司业务的连续性和控制权产生严重影响; 5.不能通过资产重组对公司进行利润输送、财务包装; 6.合并日(购买日)的确定、商誉的处理要符合谨慎性原则; 7.按照规定依法缴税纳与重组相关的各项税收。 * 1.被重组方在报告期初,即与发行法人受同一控制权人控制。被重组方如果是在报告期内新设的,应当自成立之日即与发行人受同一控制权人控制。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