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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2011年第 10
论美国公司法中董事对债权人的信义义务
●朱 圆
【内容摘要】 在公司丧失偿付能力但尚未申请破产时,公司资产减损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且股东
和债权人对公司经营风险的偏好发生明显异化,因而有必要对债权人提供有别于公司经营健康时期的
特别保护。鉴于此,美国法院确立了董事在这一特殊时期对公司承担的信义义务的受益人从股东转变
为债权人的法律实践;而当公司濒临无偿付能力时,则要求董事在决策过程中综合考虑股东和债权人的
利益。美国的该法律规则对我国具有借鉴价值 。
【关键词】 董事 债权人 信义义务 受益人
董事对公司承担信义义务,这一法律规则早已为我国立法所接受和确认,但董事信义义务的受益人
随公司经营状态的变化而变化的外国法律实践尚未被我国学界所谙知。事实上,早在一个多世纪以前,
美国公司法就出现了这样一种法律规则的雏形 ,那就是当公司陷入某种程度的财务困境(通常指的是公
司失去偿付能力),但尚未向法院申请破产时,董事信义义务的受益人随之从公司经营健康状态下的股
东转变为债权人。该规则近年来在司法实践中得到逐步丰满和完善,并为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德国
等国家的公司法所效仿。基于美国债权人保护法律制度相对比较成熟 ,故本文选择以美国法律规则为
研究重点,通过对美国董事在公司濒临和陷入资不抵债状态下对债权人承担的信义义务的分析,以期寻
找出该制度对我国的借鉴意义和引进价值。
一
、 不同公司经营状态下董事信义义务指向受益人的变化
虽然公司委托董事管理公司财产、处理公司事务,并赋予董事广泛治理公司的权利,法律因而要求
董事对公司承担信义义务,但是由于公司是由多元主体组成的利益共同体,公司的各个主体在不同公司
经营状态下有着不同的利益诉求,故董事承担的信义义务的受益人也可能会发生相应的变化。
(一)公司有偿付能力时董事的信义义务以股东为受益人
董事和管理层对公司承担信义义务,而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在公司清算时对公司资产索取权处于
末位,由此在公司各主体中承担着最大的风险。因此,当公司经营状况 良好时,董事信义义务的内容 自
然是使股东利益最大化。换言之,在这一阶段,董事不对债权人承担信义义务。
美国公司法中论及董事承担最大化股东利益义务的经典案例是Dodgev.FordMotorCo.案。福特
汽车公司多年来盈利水平颇佳。1916年,福特公司宣布其将停止向股东发放高于一般股息的特别股
息,并拟将这笔资金用来提高汽车质量、降低汽车售价。股东DodgeBrothers起诉福特汽车公司,要求
作者单位:福州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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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发放特别股息。在法庭上,福特公司董事会说明了其采取这一经营决策的理由——公司经营效益
甚好,应致力于服务公众、员工和消费者的利益。DodgeBrothers则对福特公司董事会服务于公众的动
机提出了质疑,法官同意DodgeBrothers的观点,并指出:商“业公司的组织和经营应主要着眼于股东的
利益。董事行使权力时应当致力于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董事行使 自由裁量权仅限于实现该 目
的可能采取的方式,而不及于 目的本身;不能为了实现股东利益之外的目的而损耗公司利润,或不在股
东之间分派公司盈利。”①
当公司有偿付能力时董事之所以不对债权人承担信义义务,是因为在此情形下,债权人从公司中获
得的收益已经为其与公司订立的合同所锁定,债权人因而被称为公司固定收益索取者。②由于债权人从
公司中获得的收益不会随公司经营状况的变化而变化 ,其在公司资产中不享有衡平法上的利益,因而也
不能成为信义义务的受益人。
此外,当公司有偿付能力时,债权人与公司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债权人受到相关的合同法规则的保
护,信义义务法律规则因而不对债权人提供额外的保护。在ProductionResourcesGroupL.L.C.v.NCT
Group,Inc.(以下简称 ProductionResour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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