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县家电下乡工作总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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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县家电下乡工作总结
2009年三月启动此项工作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的正确指导下,认真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各职能部门共同协作,我县家电下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稳居全市之首,真正做到了政府得民心,农民得实惠,企业得市场。
目前,在全县已设立了“家电下乡”销售网点111家,截止2011年12月止共销售下乡产品19.12万台(部),实现销售金额4.07亿元,已兑付补贴资金约4980.47万元。其中共销售冰箱67654台,销售金额达1.49亿元;彩电40166台,销售金额0.93亿元;洗衣机35122台,销售金额0.45亿元;空调25753台,销售金额0.75亿元;热水器14237台,销售金额0.29亿元;计算机4080台,销售金额0.14亿元;手机2165台,销售金额115.37万元;微波炉1298台,销售金额89.1万元;电691台,27.74万;燃气灶4台,0.27万元。2011年1月至12月底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78107台,销售金额约1.81亿元,补贴金额约2243.82万元,在全市创下了不俗的销售成绩,全市销量排名第三位,财政补贴资金到位在全市排名第二。
111家销售网点中正大家电有限公司做为“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配送中心,带动了农村消费,销售家电商品3.38万台(部),销售金额7119.57万元。在“家电下乡”活动中受益的不仅仅是“正大”一家,恒利电器、五星家电商城等销售网点,均在我县家电下乡活动中取得不俗业绩,据统计,恒利电器三年来销售家电产品1.57万台、实现销售额3303.35万元。并对无明显销售业绩的四家销售网点进行取缔。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县把家电下乡推广工作作为应对当前金融危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具体内容和统筹城乡经济、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局根据《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监管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强化政策宣传、网点布局、质量管理、财政补贴资金兑付和售后服务。
(二)加大宣传力度,大力提高知晓率。倡导各销售网点抓住元旦、春节、端午等有利时机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家电下乡补贴政策,积极营造家电下乡节日氛围。其中桃江正大家电、恒利家电在端午节期间,开展了争创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店大型宣传促销活动,动用了20多辆宣传车在全县进行了巡回宣传,有力地推动了我县家电下乡工作。
(三)严格市场准入,把好销售网点审核备案关。选好销售网点是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销售网点的审核备案工作量大,时间紧。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我县从方便管理、方便群众、认真负责的角度出发,在企业自行申报的基础上,组织工作人员对销售网点的经营场地、资质、硬件设施、是否能开正规发票、社会信誉度等多方面实地调查,严格把关,逐一核查验收,在家电下乡系统进行了审核确认。
(四)强化监督管理,防治骗补行为。县财政、商务主管部门均设立相应的投诉电话和信箱(县财政局举报电话8882968,县商务局举报电话:8888032、12312),受理社会各界的举报和投诉。市、县商务、财政部门多次组织检查,主要针对补贴资金的监管、补贴兑付操作流程、预防骗补现象、家电下乡标识卡的管理和销售台帐的记录情况等问题,对达不到要求,及时要求整改。
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家电下乡防止骗 补行为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湘财外[2011]32号)要求及《湖南省商务厅转发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监管的通知》(湘商建设[2011]34号)精神,在2011年5月-7月,全县组织一次加强销售网点规范管理、防止骗补行为专项治理,做到“规范一批,清理一批”,对于达不到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的坚决取消其备案资格,确保我县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健康、有序。
1、信息录入工作不规范。检查中发现部分网点信息录入不规范,具体表现在多台录入、虚假录入、代理录入,个别点不按程序操作,录入混乱,导致回访过程中信息不真实,农户答非所问,产生骗补嫌疑。个别网点甚至将本人的手机号录入为客户手机号,造成信息录入严重失真。
2、个别销售网点未按时做好家电下乡销售台帐或台帐信息记录不全。有的销售网点认为填写台帐的行为多此一举,消极对待。另外,农户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一般都没有随身携带有关证件,事后再向农户询问又觉得很麻烦,便置之不理。因此导致台帐记录的信息不全面,从而影响对家电下乡的监管工作和后续的跟踪核查。
3、未备案网点存在挂靠录入现象。有个别网点未经备案挂靠其它网点录入,扰乱了家电下乡市场秩序,造成了不好影响。
4、部分网点管理工作不到位。家电下乡工作实施两年,仍有部分网点基础工作薄弱,管理不到位,主要表现在不按规定悬挂家电下乡指定店牌,没有张贴操作流程,没有设立进销存台帐,个别网点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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