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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事职业学院第一届金工技能比武大赛.docx

发布:2017-08-18约2.41千字共9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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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事职业学院第一届金工技能比武大赛参赛手册主办:机电系、实训中心一、比赛规则1.比赛项目: 根据金工工艺实训的内容,设立钳工、电焊、气割、车工四个比赛项目,每个项目设立决赛总冠军、总亚军、总季军,总计12个奖项。2.参赛选手范围:(1)每个项目参赛选手为该项目的月赛出线选手,即每个月的月赛冠军、月赛亚军、月赛季军,每个项目共有四期,人数最多为12名选手。(2)山东海事职业学院全院内有意向报名参加比赛的学生;参赛选手的报名及项目确定:报名方法一: 15机电班、港机班、电气班参赛学生6月20日(星期一)——6月24日(星期五) 向各自班辅导员报名。报名方法二:全院其他参赛学生6月20日(星期一)——6月24日(星期五)在实训课期间到金工工艺车间,找各项目实训教师报名,同时开放实训设备供参赛选手练习。参赛选手确定后,项目不得变更。4.参赛选手参赛时,必须着实训服装,女生必须戴帽子,必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和安排。5.参赛选手必须在7月5日(星期二)8:05前到达比赛现场进行检录,在8:15比赛顺序抽签开始前,未说明原因而未参加检录的选手,按照违反比赛纪律临阵脱逃处理。6.参赛队如对比赛结果如有异议,可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7.比赛期间,参赛选手应注意人身安全。 8.比赛设仲裁委员会和各项目裁判小组:仲裁委员会由李振鹏、吕明、孙旭清、刘昌林、张金源、刘继峰、马法剑七人组成,负责对比赛过程中产生的异议进行仲裁;每个项目的裁判小组由该项目实训教师、邀请的其他裁判、学生会非参赛学生干部,共三人组成,负责对比赛项目进行评定。 8.1裁判员的设置竞赛裁判负责现场监督、评分及竞赛最终成绩的确认、上报。另设计时员1人,设备现场管理员1人。8.2裁判委员会成员主任:李振鹏副主任:吕明、孙旭清、刘昌林、张金源计时员:学生会干部担任总裁判:马法剑电焊裁判:尹京森车工裁判:张朋华钳工裁判:冯静气割裁判:张江涛9.竞赛流程9.1检录竞赛前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进行检录,在整个比赛开始之前,所有参赛选手都需要本人持身份证到现场检录,检录之后由裁判宣读竞赛规则,未经检录的选手不得参赛。9.2抽签参赛人员检录之后,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抽签,按照抽签号的顺序,决定各参赛人员本项目的比赛顺序及设备号。9.3比赛参赛选手到达各项目比赛场地后,先在等候区等待,按照裁判的指挥,按抽签顺序进行比赛。其他选手不得进入比赛场地。操作完成后选手应及时离开比赛场地,不停劝阻继续逗留,按照违反比赛纪律处理。参赛选手进入比赛场地做好操作准备,裁判员给出开赛指令开始操作。竞赛过程中如遇到设备故障,由裁判决定该轮竞赛是否重新进行,参赛选手必须听从指挥。竞赛成绩以重新进行的操作来评定。二、比赛项目及评分标准(见附件)由选定的各项目裁判及本项目专业人员共同制定,满分100分,于6月22日(星期三)上午,与参赛手册一起,在全院在张贴公布。三、竞赛成绩评定3.1成绩评定原则选手竞赛成绩评定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根据评分细则分项打分,汇总成总评成绩。3.2成绩评定方式参赛人员完成整个比赛任务,按照得分高低进行名次评定,得分高者名次在前,遇有得分相同时,以各项累计用时少者为优胜。名次确定后,裁判员须在成绩单上签字确认。3.3在评分细则公布的评分标准表格中,裁判员根据选手每一小项的完成情况,在配分值范围以内进行打分。计分、扣分及处罚4.1成绩计算每个项目由3名裁判员组成(该项目实训教师1名,该项目内行人士1名、学生会干部1名)各自评分,记入成绩表并签名,如选手违规扣分应及时记录。4.2处罚规则4.2.1警告参赛者不得扰乱比赛秩序,,不得在比赛中大声喧哗、交头接耳、指点他人,比赛结束后不得逗留比赛场地,违犯者将给予警告。4.2.2扣分竞赛过程中有以下情况者将对参赛选手给予扣分:参赛选手未经许可进入比赛场地或赛后未及时离开扣10分;不服从裁判且不按规定申诉而与裁判争执导致影响竞赛的,每次扣20分;参赛选手操作失误而造成违章操作被裁判纠正的,每次扣10分。4.2.3停赛竞赛过程中有违反安全规程、违章操作、作弊、损坏设备、操作错误的,将被停止比赛;同一个项目比赛中,被两次警告者取消比赛资格;不听警告者继续我行我素者取消比赛资格。五、比赛地点山东海事职业学院金工工艺车间六、比赛时间 7月5日,每个项目8:15同时开赛,只参加单项比赛的学生,直接到各项目的比赛地点,抽签决定比赛次序。多项目比赛学生,例如一个学生四个项目同时参赛,可保证在如下各项目时间内,优先参加比赛,以保证四个项目都能完成比赛。 钳工8:15——9:00 车工9:10——9:55 电焊10:05——10:20 气割10:3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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