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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突发环境事故应救援预案.doc

发布:2016-01-05约1.53万字共29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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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阳区黄家厂煤矿 突发事故环境事故应急救援 预 案 二〇一三年度 1、总则 1.1目的: 建立健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机制,提高企业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企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3号); 《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关于防范环境风险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05〕152号); 《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第1号);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发〔1998〕089号国家环保局、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公安部颁布); 《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 1.3适用范围 适用黄家厂沟煤矿及其邻近单位周边设施可发生的事故和紧急情况带来的环境事故预防和响应措施。 1.4工作原则  企业在建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及其响应程序时,应本着实事求是、切实可行的方针,贯彻如下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环境事故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环境事故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理能力,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中长期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健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坚持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响应。接受政府环保部门的指导,使企业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成为区域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加强企业各部门之间协同与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针对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的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使采取的措施与突发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危害范围和社会影响相适应。 (3)坚持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做好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应急系统做到常备不懈,可为本企业和其它企业及社会提供服务,在应急时快速有效。 2、基本情况 昭阳区小龙洞乡黄家厂沟煤矿地址:云南省昭阳区小龙洞乡龙山村驻地; 经济性质:私营企业 隶属关系:昭阳区煤炭工业局 从业人数:106人 单位代码X 邮政编码:657002 联系电话主要产品:原煤-无烟煤 设计生产能力9万吨/年(属整合矿井) 昭阳区黄家厂沟煤矿位于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东北30°方向,直线距离约15 km。行政区划隶属昭阳区小龙洞乡管辖。地理坐标:东经:103°51′25.9″~103°51′59.0″北纬,27°24′06.1″~27°24′44.8″。煤矿区中心直距箐门火车站26 km,煤矿区内有简易公路与箐门火车站相通,箐门火车站至昭阳区10公里路面较好,交通较为方便(详见交通位置图1-1)。 地形地貌特征:黄家厂沟煤矿位于云南省东部乌蒙山脉东段,地势为北西低,南东高,属中山区,标高一般在2600~2900m之间;矿区范围最低点为位于矿区北部2号拐点冲沟中,标高2562m,最高点位于矿区南部边界7号拐点附近,标高2929.00m。最大相对高差367m。地形相对较陡,自然地形坡度一般10~30°,属构造抬升剥蚀、溶蚀低中山陡坡地形。 地质特征:黄家厂沟煤矿所揭露的工程地质岩组为万寿山组C1W砂泥岩软至坚硬工程地质岩组。因软岩类泥岩与硬岩类砂岩呈夹层状分布,总体岩体质量较差,巷道内基本上需工字钢支护,特别是泥岩层,有侵水软化现象,易垮塌、冒落,砂岩层岩体质量相对较好,局部岩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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