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政府投资项目审批通用办事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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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政府投资项目审批通用办事指南
受理范围
需要向省发展改革委申报的非涉密类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详见“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目录”)。
申请单位:省级相关部门,市(州)发展改革委、县(市、区)发展改革局。
法定依据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18号))审批地方政府投资项目有关规定(暂行)的通知
申请材料
(一)项目建议书审批
1.申请单位关于审批拟建项目建议书的申请文件;
2.由乙级以上资质工程咨询机构编制的项目建议书;
3.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行业审查意见。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审批
1.申请单位关于审批拟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文件;
2.由乙级以上资质工程咨询机构编制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3.城市规划选址审查意见;
4.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5.项目节能审查意见;
6.根据项目性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详见分项办事指南)。
(三)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
1.申请单位关于审批拟建项目的申请文件;
2.由具备相应资质工程设计机构编制的初步设计总说明和概算书(详见分项办事指南)。
办理程序
(一)申请。申请人通过“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填报项目基本信息,向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发展改革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二)受理。对属于受理范围,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发展改革窗口出具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收到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业主可在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查询)。
(三)审核。省发展改革委进行审核,审核后通过“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审批监管系统进行线上审批,线下办理批复文件。
(四)取件。申请人凭有效身份证明和受理通知书到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发展改革委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专家评审、现场踏勘、财政评议和省政府审定时间不计算在内)。
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审批决定证件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XX项目的批复
数量限制
无。
联系方式
(一)联系电话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发展改革委窗口:(02886913671
(二)网上办事大厅
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三)投诉电话
四川省行政效能投诉电话:96960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028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28注意事项
涉密项目在省发展和改革委委内办理,不得在网上申报。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分项办事指南
省直厅(局)级单位及其直属事业单位,市(州)、县(市、区)党政机关,市(州)、县(市、区)地税系统办公楼项目以及省级有关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审批办事指南
受理范围
四川省直厅(局)级单位及其直属事业单位,市(州)、县(市、区)党政机关,市(州)、县(市、区)地税系统办公楼以及省级有关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注:按照国家要求,目前暂停审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新建项目。
法定依据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通用办事指南》所列依据之外,增加: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中办发〔2007〕11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号);
《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川委办〔2007〕16号)。
审批条件
按《政府投资项目审批通用办事指南》所列条件执行。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详细要求 备注 (一) 省直有关部门或项目所在地市(州)及扩权县发展改革部门关于审批拟建项目的申请文件 原件3份,附电子文档1份。 (二) 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 原件3份,附电子文档1份。 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乙级及以上工程咨询机构编制(重大项目或有特殊要求的项目需甲级工程咨询机构)。 (三)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附送以下文件: 1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 复印件(加盖鲜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查验原件)3份,附PDF或JPG格式电子文档1份(内容清晰可辨)。 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 2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 复印件(加盖鲜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查验原件)3份,附PDF或JPG格式电子文档1份(内容清晰可辨)。 不涉及新增用地,在已批准的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改扩建的项目,可以不进行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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