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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报销
如何选择定点医疗机构
全市共有定点医疗机构:1323家
• 综合定点医疗机构:528家
• 中医定点医疗机构:49家
• 专科定点医疗机构:112家
• 社区服务站定点医疗机构:403家
• 对内服务定点医疗机构:231家
• 参保人员原则上可在单位和居住地所在区县的基
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四家定点医
疗机构,其中必须有一家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其
他三家医疗机构不限级别。
• 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包括: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
务中心、对内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
• 如果选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以加选一个其下
属的卫生服务站;如果选择卫生服务站则必须选
择其上级医院。
• 没有特殊情况,参保人员所选定点医院一年内不
能变更。
不用选择的定点医院:
• 参保人员可以直接到本市的定点中医医院和专科医院就
诊。但中医医院任何科室都可用医疗保险,而专科医院只
能看本医院的专科门诊。
• 参保人员可以直接到本市的“A类”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 A类医疗机构:
北大医院 人民医院 友谊医院 积水潭医院
宣武医院 北医三院 协和医院 同仁医院
朝阳医院 健宫医院 良乡医院 广安门中医
中日友好 首钢医院 北京中医 大兴区人民
参 保支付比例
参保人员门诊大额支付及个人自付比例
参保人员类别 起付标准 大额支付 补充支付 个人自付
在职职工 2000元 50% 50%
70周岁以下 1300元 70% 15% 15%
退休人员
70周岁以上 1300元 80% 10% 10%
在职职工住院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医院等级 三级医院 二级医院 一级医院
费用档次 基金支付 个人支付 基金支付 个人支付 基金支付 个人支付
起付标准-3
85% 15% 87% 13% 90% 10%
万元
3万以上至4
90% 10% 92% 8% 95% 5%
万元
4万元以上至
95% 5% 97% 3% 97% 3%
最高支付限额
医保报销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汇总参保人员门急诊诊断证明、医疗费收
据、药费处方、检查、治疗费在200元以上的需要出具明
细、等有关资料每月1 日至20 日到区医保中心申报审核结
算。
2、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住院治疗的(包括急诊抢救未留
观当日收住院),其住院前留观7 日内的医疗费用,出院
次月单位汇总,附留观诊断证明、医疗费收据、用药处
方、检查治疗费明细及医保手册,到区医保中心申报结
算。
3、全额缴费的住院医疗费用,需提供医疗费用收据、医
学诊断证明、医疗费用明细清单、由医院出具的全额缴费
书面说明、医疗保险手册。
4、医保中心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在职人员所报销的医
疗费,转到用人单位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上,单位在收到
“进帐单”及《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工报销费用审批表》后,
将报销的费用支付个人,退休人员所报销的医疗费,直接
划入个人帐户存折。
5、每年1月20 日之前,用人单位要将上一年参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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