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组织制度党的纪律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培训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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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组织制度、党的纪律、党员的义务和权利 一、党的组织制度 党的组织制度的概念 民主集中制 党内监督制度 党的组织机构 1.什么民主集中制 党内民主,就是保障党员的各种民主权利,使党员真正享有平等的直接或间接的决策权、党内事务的管理权和监督权。 具体表现为:党的各级领导机关是由党员或党的各级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党的基本决策是由党员群众中集中起来,经过党员大会或党的各级代表大会决定;党的领导机关要定期向党员或党的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接受监督;党内实行集体领导,少数服从多数。 党内集中,就是党的意志统一、组织统一和行动统一。具体表现为:在民主的基础上,形成统一纲领、路线和政策;党是按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整体,实行集中统一的领导和统一的纪律;在这基础上实现全党行动的一致。 民主集中制 内含: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它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必须实行正确的集中,保证全党的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保证党的决定得到迅速有效的贯彻执行。 2.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 在《党章》第二章党的组织制度第十条从6个方面规定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 (1)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2)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 。 (3)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4)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5)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6)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 。 3.如何理解和执行“四个服从” (1)党员个人必须服从党的组织。 (2)少数服从多数。 (3)下级组织必须服从上级组织。 (4)党的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服从党的中央委员会。 4.民主集中制的形成和发展 (1)马克思、恩格斯积极探索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制度。 (2)列宁为党的民主集中制的确立做出了决定性的贡献。 (3)中国共产党对党的民主集中制的丰富和发展。 2012年11月通过的新《党章》,对民主集中制的内容增加了“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和“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的内容。 (三)党内监督制度 加强党内监督既是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内容,又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重要保证。要从严治党,就必须加强党内监督,严肃党的纪律。 1.《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1)监督的重点对象: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 (2)党内监督的重点内容 第一,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 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 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 第二,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 第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第四,保障党员权利的情况; 第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 第六,密切联系群众,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情况; 第七,廉洁自律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3)监督主体:党的各级委员会、全体党员。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4)10项监督制度: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巡视、谈话和诫勉、舆论监督、询问和质询、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 2.纪检监察派驻机构 《贵阳市完善市级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按照“职能相近、业务相关、分类管理”的原则,划片分块组建6个纪检监察分局,受市纪委、市监察分局直接领导。 贵阳市纪检监察分局主要工作职责(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监督检查所部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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