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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职称申报评审系统操作说明.doc

发布:2016-09-27约小于1千字共9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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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初级版) 操作说明 该系统的主要用户可分为:主管部门、评委会、单位及申报人。主管部门和评委会无须注册;单位及申报人须首先进行注册并通过相应审核后才能登录系统进行相关操作。其中,各县(市)区单位和南通市直属单位注册信息可由所相关主管部门或所在地区人事部门审核批准;申报人注册信息须由所在单位审核批准。 申报人使用说明: 1.申报人在使用该系统前首先要进行相应的注册。 点击“申报人注册”链接,将出现如图1所示的界面,“*”项为必填项,完成注册后,须经其所在单位的相关管理人员对其信息核实,通过后方可进行正式申报工作。 特别说明:同一个身份证号在某个单位只能注册一次。 图1 2.注册成功后,可进行登录操作。点击“用户登录”,“用户类型”选择“申报人”,如图2-1和图2-2所示: 图2-1 图2-2 3.登录后若尚未通过本单位相关人员审核,将出现相应的提示信息;若已通过,则出现如图3所示界面: 图3 a.点击“申报记录一览”,出现图3-1所示界面(如无特殊需要,保留一条申报记录即可): 图3-1 申报人可以点击“查看”浏览已申报的相关记录。也可以点击“开始新申报”进行新的申报记录的填写。 点击下面的“非中小学教师新申报”,出现如图3-1-1所示界面: 图3-1-1 点击下面的“中小学教师新申报”,出现如图3-1-2所示界面: 图3-1-2 点击下面的“大中专毕业生初定新申报 图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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