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供方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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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供方管理办法
1. 目的
通过对工程供方进行资格审查和评估,全面了解其产品或服务特性,确保其资格及能力符合公司要求,评估供方的履约能力,优化供方结构,指导供方管理工作。
2. 适用范围
向本合同供应工程的材料、设备,以及监理、施工、咨询服务的工程供方的资格审查和评估工作。
3. 术语和定义
3.1. 评估:指对于新的工程供方,通过调查核实其商誉、资质证照、实地考察代表工程,判断该工程供方是否具备向本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的能力,作为进入采购流程的必要条件;对已合作的工程供方,通过评价其质量、进度、技术实力、现场配合情况、验收结算情况、售后服务等,全面了解其履约能力。
4. 职责
4.1. 工程管理部负责对工程供方进行资格审查,必要时100万以上项目组织项目部、研发部、成控管理部等相关部门进行实地考察,并提交资质审查报告。
4.2. 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对工程供方进行年度评估和半年评估,并提交评估报告。
4.3. 工程采购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工程供方资质审查及评估结论。
5. 工作程序
5.1. 工程供方资质审查:具体详见《工程供方资质审查》
5.1.1. 编制资格审查文件,其主要内容:工程项目简介,对投标人的要求,评审标准及办法,各种附表等。
5.1.2. 向潜在的投标人发布参加资格审查的邀请通告。
5.1.3. 发出资格审查文件。
5.1.4. 组织有关部门对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评审和考察。
5.1.5. 对各评审和考察结果进行汇总,并形成工程供方资格审查报告,提交工程采购领导小组审批。
5.1.6. 审批合格列入《试用工程供方名录》;审批不合格的,列入《不合格工程供方名录》,不得参与投标。
5.2. 工程供方评估:具体详见《工程供方评估》
5.2.1. 每年6月和12月由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项目部、成控管理部、采购组、研发部、客服或物业公司对年内已合作工程供方进行半年评估和年度评估。
5.2.2. 工程部编制《工程供方履约评估表》,并分发到各参与评估工作的相关部门。
5.2.3. 各参与评估部门根据各自侧重进行评估,并填写《工程供方履约评估表》。
5.2.4. 工程管理部根据各部门评估结果进行汇总,形成工程供方评估报告,提交工程采购领导小组审批 。
5.2.5. 工程管理部根据批准的评估结果,将优秀、合格、不合格的供方分别录入《优秀工程供方名录》、《合格工程供方名录》、《不合作工程供方名录》。
5.2.6. 工程管理部将工程采购领导小组批准后的评估结论及整改建议分发各工程供方。
工程供方的评估
1、目的
通过对工程供方进行评估,全面评价供方的履约能力,优化供方结构,指导供方管理工作。
2、适用范围
向本公司提供用于工程材料、设备、监理、施工、咨询服务的工程供方的评估工作。
术语和定义
评估:指对于已合作的工程供方,通过评价其质量、进度、技术实力、现场配合情况、验收结算情况、售后服务等,全面了解其履约能力。
其他关于供方的定义与《工程供方管理》中的定义相同。
职责
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对工程供方进行年度评估和半年评估。
工程采购领导小组负责审核评估结论。
工作程序
每年6月和12月由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项目部、成控管理部、研发部、客服或物业公司对年内已合作工程供方进行半年评估和年度评估,每次评估须填写《工程供方履约评估表》,报工程采购领导小组审核后评估结论生效。
评估参与部门侧重为:
工程管理部:评估采购阶段配合情况,核实质量、进度等配合情况;
成控管理部:评估付款结算配合情况、合同经济条款的履约情况;
项目部:评估进度控制、质量验证、技术支持及工作配合情况;
研发部:(涉及建筑效果的参加)评估设计配合情况及对效果、方案的理解;
客服或物业公司:评估售后服务情况。
供方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可以合作、需要改进、重新评估、不能合作。
经履约评估为“优秀”的工程供方列为优秀工程供方
经履约评估为“可以合作”的工程供方列为合格工程供方。
经履约评估为“需要改进”的工程供方在完成限期整改后列为试用工程供方,不能完成限期整改的降为不合格工程供方。
经履约评估为 “重新评估”工程供方经重新评估为合格的列为试用工程供方,不合格的降为不合格工程供方。
经履约评估为 “不能合作”的工程供方降为不能合作工程供方。
工程管理部负责将工程采购领导小组批准后的评价结论及整改建议发工程供方。
工程管理部跟踪验证工程供方有关整改的效果。
供方供方资质审查
1.目的
通过对工程供方进行资质审查,全面了解其产品或服务特性,确保其资质及能力符合本公司要求。
2.适用范围:
向本公司提供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以及监理、施工、咨询服务的工程供方的资质审查工作。.3.
3.术语和定义
3.1评估:指对于新的工程供方,通过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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