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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思考.doc

发布:2017-06-05约2.69千字共6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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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思考   摘要:建立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有利于保护公民的知情权, 促进民主政治建设和政府廉政建设, 有利于公民参与政府管理和科学决策, 也是应对突发性事件的关键。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的建立,有助于推进我国的政治文明建设。本文提出了有关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的思路和建议 关键词: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 【中图分类号】 D631.12【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671-1297(2012)10-0278-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2008年5 月1 日起正式施行, 这表明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已正式确立, 阳光政府、透明行政已有法可依。政府信息公开实质上就是通过政府管理表现形式的公开性,将国家政治权力通过制度正义和程序正义,促使“权力制约”和“权利保障”相结合,实现现代国家政府管理应当具有的社会正义价值并提高政府的公信力 一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 所谓政府信息公开是指行政机关通过公众便于接受的方式和途径公开其政务运作过程, 公开有利于公众实现其权利的信息资源, 允许用户通过查询、阅览、复制、下载、摘录、收听、观看等形式, 依法利用各级政府部门所控制的信息。随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社会的进步以及人们民主意识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更加直接,政府信息公开已经逐步成为社会各界的普遍共识。在这种形势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其重要意义自然不言而喻 1.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保障公民民主权利的重要内容 我国《宪法》第二条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 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 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 管理社会事务”。人民要行使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权利,其前提条件是了解政府的工作情况,只有知情以后才能真正谈得上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而只有公开政府信息,才能满足公众获得信息权、使用信息权和参与信息权的需要。通过推行政府信息公开,让人民共同参与政府事务,将有利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密切政群关系,保证社会的公平和正义,落实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 2.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的必然要求 构建服务型政府是我国政府改革的基本目标, 服务型政府理念下的政府管理方式由传统单纯的政治统治转向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 公民参与政府管理和决策的程度日益提高, 政府不再依赖单纯的行政命令, 更多的是依靠政府机关与公众之间信息沟通、交流互动来实现社会治理。政府信息公开为公民与政府之间提供了双向信息沟通与交流的平台, 促进了公民对政府行政的参与, 有助于增强公众对政府的信赖, 有助于实现政府行政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二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1.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取得的成效 自从国务院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来,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目前我国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存在三个层面: 乡镇政务公开规范发展; 市地级机关全面推行; 省部级机关政务公开逐步开展。目前, 政府信息公开逐渐被各级政府所重视, 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及时公布政府的立法和决策信息; 二是定期发布重要的政务信息; 三是定期公开重要的数据信息; 四是司法公开, 并进行相应的司法警务监督; 五是任前公示; 六是全面实施“电子政务” 2.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存在的问题 我国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时间较短,当前信息公开操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公众的信息获取来源有限,即所谓的信息不对称;并且信息公开也大多限于政策层面,信息公开程度不高;二是信息公开的随意性较大,缺乏连续性;三是信息公开的质量不高,适用信息不多,沟通渠道不畅;四是信息公开数量不足,往往存在失真现象;五是信息公开部门各自为政,政府各部门间缺少一个主管和协调的机构;六是获取信息代价较高,甚至出现行政信息商业化等不正常现象 三 建立健全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措施 在当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必须紧紧抓住《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的契机,围绕基础性工作,把握重点,以点带面,合力推进 1.确立政府信息公开原则, 促进政府观念的转变 政府应牢固树立“公开是原则, 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 坚决摒弃传统的有悖于信息公开的思想观念。首先, 应敢于公开。摒弃封建官本位意识, 克服封建思想, 杜绝“暗箱操作”, 变不主动公开为主动公开, 切实在实际工作中认识到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其次, 应及时公开。保证媒体及时准确获得信息, 保证政府信息得到准确、及时的公开, 如果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的或者不完整的信息, 政府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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