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整理】104煤焦储量核查正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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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绪 论
第一节 测量目的与任务
按照国土资源部《矿山储量动态管理要求》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实施方案》,新疆乌鲁木齐市104团煤焦厂委托四川省核工业地质局二八二大队进行矿山地质测量,编制《新疆乌鲁木齐市104团煤焦厂(1号井)2010年度矿山储量年报》,以适时、准确掌握矿山资源储量保有、变化情况及变化原因,促进矿山资源储量的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
一、测量对象
本次测量对象为新疆乌鲁木齐市104团煤焦厂(1号井)2010年度开拓与开采地段,即A8煤层700m水平东回风巷与653m
二、测量依据
本次测量依据包括矿山储量动态管理规定、矿产勘查规范规程、矿山地质勘查及测量资料、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等四部分。择要列举如下:
1、《矿山储量动态管理要求》(国土资源部,2008年8月);
2、《新疆地质测量技术指南(试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08年8月);
3、《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培训班培训教材》(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管理处,2008年10月);
4、《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DZ/T0215-2002);
5、《固体矿产勘查原始地质编录规定、采样规程、资料综合整理规程》(地质矿产部,1993年);
6、《新疆乌鲁木齐市104团煤焦厂(一号井)生产地质报告》(新疆煤田地质局一五六队,2002年9月);
7、《新疆乌鲁木齐市104团煤焦厂(一号井)2009年度矿山储量年报》(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新疆总队,2010年3月);
9、《新疆乌鲁木齐市104团煤焦厂煤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中煤国际工程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2011年1月);
三、测量要求
根据国土资源部与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有关矿山资源储量管理的规定,本次测量的基本要求是:
1、收集整理与分析研究矿山以往地质勘查、动态监测、矿山开采等成果资料。
2、采用全仪器法测量矿山主要开拓与开采工程,调查采矿工程新揭露的地质情况及影响开采的问题,进行探采对比。
3、详细圈定矿山2010年度采空区和预留的保安煤柱,估算当年动用量、开采量、损失量,评价矿产资源储量利用的合理性。标定下年度拟采区。
4、估算矿山累计查明量、重算及勘查增减量,核实和评价矿山资源储量及其变化情况。
5、评述矿山地质勘查、开发利用方面存在问题,提出相关建议。
第二节 矿山概况
乌鲁木齐市104团煤焦厂一号井位于乌鲁木齐市西山四道岔以南800m,距乌市西山公路约1km,距市区6km
矿区地处乌鲁木齐市西郊,北距西山公路约1km,与乌—奎高速公路相通,矿区内有砂石路面通往各矿井和生活区,交通便利。(可见交通位置图插图1)
一、采矿权设置
2009年12月17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向新疆乌鲁木齐市104团煤焦厂一号井颁发了采矿许可证。
证号:C6500002009121120052991;
开采方式:地下开采;
生产规模:6.00万吨/年;
矿区面积:0.2176km2
开采深度:997m~550m
有效期限:自2009年12月17日至2010年12月17日;
矿区范围由8个拐点圈定,拐点坐标见表1。
表1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表
拐点
编号
北京54直角坐标
西安80直角坐标
X
Y
X
Y
1
4850846.0000
4850773.7057
2
4850706.0000
4850633.7057
3
4850530.0000
4850457.7057
4
4850500.0000
4850427.7057
5
4850510.0000
4850437.7057
6
4850616.0000
4850543.7057
7
4850628.0000
4850555.7057
8
4850670.0000
4850597.7057
本次测量范围与采矿许可证范围相同。
二、开采设计
新疆乌鲁木齐市104团煤焦厂(一号井)现有保留矿井1处。2011年1月,中煤国际工程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编制了《新疆乌鲁木齐市104团煤焦厂(一号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据方案介绍:主采煤层为A7煤层和A8煤层。设计生产能力6万吨/年,设计开采标高997m-550m水平
1、开拓方式
由于本矿井属保留矿井,资源接近枯竭,矿井可采煤层为急倾斜煤层,矿井采用立井开拓,井筒每延伸一个区段布置区段运输巷,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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