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双语教学管理实施办法(暂行).PDF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双语教学”管理实施办法(暂行)
为适应高等教育国际化趋势和培养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人才的要求,进一
步规范我院双语教学工作,提高双语教学质量,鼓励有条件的教师积极承担双语
教学任务,提高我院学生英语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双语教学的基本要求
双语教学是指在课堂教学过程中任课教师除母语外能流利使用外语(即英语)
为主要语言、采用外文原版教材(或外文讲义)、使用外语板书或使用外语 PPT
进行的学科教学(外语课和外语专业课程除外),且双语授课时数要求达到该门
课程的 70%或以上。
1、 双语教学的教材必须是新版的大多数该专业选用的外文原版教材或各出
版社引进的外文书籍(含讲义),并有相应的中文图书作为教学参考资料。
2、在课堂讲授和讨论中,教师应以英语为主要教学语言。但也可以根据实
际情况,少量使用汉语解释。
3、除词汇说明外,课堂板书或屏幕文字必须使用英文。
4、学生的作业必须用英文完成。
5、平时的测验,期中、期末考试的试卷原则上采用英文文本,学生答题鼓
励用英文完成;对论述性和逻辑性强的问答题可由任课教师决定学生答题的中英
文比例。
二、双语教学课程的开设
1、为了保证双语教学活动有序开展,教学科研工作部在每学期末集中受理
拟在下学期进行双语教学的开课申请。双语教学课程的开设由各系(部)具体负
责,各系(部)应根据专业的需要认真规划和建设好双语教学课程,并认真选择
和聘任教师,选好教材,以保证双语教学的课程质量。申请双语授课的教师应填
写的《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双语教学课程申报表》。教学科研工作部将组织有关专
家审核各系(部)推荐的双语授课教师材料,审核内容包括教师授课能力、英汉
两种版本的课程大纲、教案、教学进度表、选用的教材、课件、习题等。
2、已开设的双语教学课程,教学督导和有关部门的专家将随机听课,完善
双语授课课程的教学过程监督。
3、各系(部)应鼓励留学回国人员、高学历人员、高职称人员或外语运用
能力较强的教师积极开展双语教学。
三、承担双语教学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应具备的条件
1、有较强的英语应用能力,能流畅地使用英语进行授课及交流。
2、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
3、承担过该课程的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为良好以上。
四、保障措施
1、学院将开展双语教学课程的规划和建设,并对已开设的双语教学课程进
行认定,以提高我院的双语教学的整体水平。
2、经认定为双语教学的课程,经考核达到学院双语授课基本规范要求,可
按《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和课酬核算暂行办法》中关于双语教学课
程规定要求的系数计算工作量。
3、学院支持教师开展双语教学研究,在参加有关学术会议、课程评奖、评
优等工作时,双语教学的教师和课程可优先考虑。同等条件下,承担过双语教学
课程的教师可优先聘任相应的技术职务。
4、为鼓励开设双语教学课程,将给予承担双语授课的教师资助一定的课程
经费,用于购买原版教材、复印有关资料等课程建设之用。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教学科研工作部。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