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买卖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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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买卖合同
地下室使用协议
甲方(卖方): 新疆森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爱冬
联系电话:
乙方(买方):
联系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地下室事宜,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转让标的
1、甲方将位于伊宁市 森怡·翡翠城 小区 号楼 单元 室对应的 号地下室(以下简称该地下室)转让给乙方。
2、该地下室建筑面积暂定为: 平方米。
4、该地下室占用范围内的使用权益随该地下室一并转让。
第二条 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1、该地下室的价值以 ,该地下室总价款为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2、付款方式:
乙方已于 年 月 日以 方式一次支付给甲方。
第三条 交付及交接手续
1、该地下室的交付时间与对应商品房交付时间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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