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疏解和管线改迁控制要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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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疏解及管线改迁控制要点
一、道路工程质量监理
(一)施工测量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1)监理人员在熟悉设计文件和图纸的基础上,会同承包人、设计单位和勘测部门在现场交接中线控制桩和水准点,进行有效的保护,直到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2)监理工程师对业主提供的图纸获得的资料,或在设计单位现场交桩获得的原始定线资料,进行复合和校核,确定原始定线方位、水准点高程的数据准确无误。若发现连续两个以上原始基准点或基准高程丢失、损坏时,应通过业主由设计勘测单位补定。
(3)监理工程师应审核和检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测量放样单及测量资料。对进行检查验收合格的,及时给予书面认可;发现有差错,应及时通知承包人重测,合格后给予书面认可。
(4)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以加密控制点、辅助基线、临时水准点和施工放样为目的的测量工作,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复核并认可。
(二)路基工程质量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1、预控措施
(1)检查施工单位的人员组织机构是否落实,督促施工单位按已审批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2)探明地下管线设施走向,并加以保护;
(3)对控制桩进行复测和施工放样工作予以抽查;
(4)清除路基范围内的杂物和障碍物;
(5)排引处理影响施工的地面水和地下水;
(6)依据进场压实机具性能进行实地压实试验,确定有效压实厚度和压实遍数等施工参数;
(7)对填方土样作击实试验,以得出最佳含水量和最大密实度的技术数据。
2、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1)路基填土不得使用腐殖土、生活垃圾土和淤泥;
(2)路基填土不得含草、树根等杂物,粒径超过10cm的土应打碎;
(3)新填路基地段,应将原地面翻松整平、压实。若原地面横坡度陡于1:5时,应将原地区挖成台阶形,台阶宽度不小于1m,高度不宜大于30cm.;
(4)填筑路堤必须在整个宽度内分层填筑碾压,逐层检验压实度,最大厚度必须与压实机具的功能相适应,一般不超过20~30cm,具体厚度应由现场试验确定。填筑时应先填路中,逐渐填至路边。原地面不平时,应从低处开始填筑;
(5)路堤填土宽度每侧应宽于填层设计宽度,压实宽度不得小于设计宽度,最后削坡;
(6)不同种类的土必须分段分层填筑,不应混杂。用不同土填筑的层数宜少。不因潮湿及冻融而变更体积的优良土应填在上面。如用透水性较差的土填筑地基下层,其工作面宜作成2~4%的双向横坡,以利排水。填筑上层时,不应包复在透水性较好的下层填土的边坡上。
(7)若填方分几个工作段施工,两段交接处不在同一时间填筑时,则先填地段应按1:1坡度分层留台阶;若两个地段同时填筑,则应分层相互交叠衔接。其搭接长度不小于1m;
(8)路基处于地下水位较高与湿软地区,应设隔离层;
(9)路基挖土必须按设计断面自上而下开挖,不得乱挖、超挖,严禁淘洞取土。如有超挖,应按规定进行回填和分层压实;
(10)开挖至路基顶面时应注意预留碾实沉降高度。其数值可通过试验确定;
(11)挖方路段路槽底面以下30cm范围内应全部翻松后,回填压实到规定压实度;不填不挖路段原地面以下30cm范围内土的压实度也应达到规定的要求;
(12)旧路加宽应先清出旧路边坡表面松土草皮,再顺旧路边坡稍向内倾斜做成台阶,台阶高度应为一层填土的压实厚度,其高宽比应为1:1.5;
(13)路基压实标准遵照有关规定或设计要求;
(14)路基压实后不得有翻浆、“弹簧”现象。局部翻浆、“弹簧”可用换土法进行处理。
3、分项验收和质量控制
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申报检验并确认签证。
(1)执行有关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见下表)
(2)填土土样试验报告及全线压实试验报告;
(3)测量记录、施工记录;
(4)自检记录、检测报告;
(5)质量评定记录。
(6)督促施工单位提交以下资料并予以签证:
a.土样试验报告;
b.压实度试验报告;
c.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d.分项工程报审表;
e.路基基底检查表;
f.路基完成情况检查表;
g.工序质量评定表;
4、特殊情况的处理
特殊情况:
(1)路堤沉陷;
(2)路基边坡坍方;
(3)路基沿原地面坡滑动;
(4)特殊地质水文情况的毁坏。
产生以上病害的原因:
(1)不良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
(2)不利的水文与气候因素;
(3)设计的不合理;
(4)施工不合规范。
发生以上情况后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查找原因,制定合理的补救措施,确保路基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水泥稳定碎石基层质量监理工作要点
1、预控措施
(1)督促施工单位恢复和检查道路中线、路基边线,复核重要桩号及坡度变化处高程;
(2)审查原材料的质量证明资料、配合比设计及有关试验报告;
(3)铺筑试验段。督促施工单位就混合料的拌和、摊铺、压实(不同厚度的不同碾压遍数)等工艺过程和数据进行系统整理。
2、施工中的质量控制
(1)混合料应配料准确,拌和均匀,摊铺平整,碾压密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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