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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兴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工作实施方案.doc

发布:2018-11-20约3.57千字共9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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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县桂兴煤矿 安全生产大检查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编 制: 安全副矿长: 生产副矿长: 机电副矿长: 总 工程 师: 矿 长: 兴仁县桂兴煤矿编制 2017年7月30日 作业规程(措施、方案)汇审单 作业规程(措施)名称:兴仁县桂兴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编制人:李智 二○一七年七月三十日 安全副矿长: 生产副矿长: 机电副矿长: 总工程师: 矿长: 桂兴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7]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监总煤监[2017]80号)、《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安办[2017]15号)、《州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兴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中石油天然气输气管道晴隆沙子段泄露爆炸事故教训全面开展安全大检查的通知》(仁府办发[2017]174号)、《兴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兴仁县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仁安办[2017]33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桂兴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严格执行。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为指导思想,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及时排查出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防范和杜绝矿井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稳定可靠进行。 二、组织领导   1、矿成立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督促和组织矿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实施工作 组长:陈永胜 副组长:念小良、晏中科、王现伟、纪核威、夏云鲧 成员:张双朝、王春付、段绍权、段加稳、许旺兴、胡小超、彭勇志、李自清、王雄、刘雄飞、李智 2、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1)组长:矿长陈永胜负责组织进行矿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实施工作活动,保证安全隐患整改所需的人、财、物。 (2)副组长:安全副矿长王现伟按时参加矿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实施工作活动,负责监督隐患整改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执行。在组长外出期间,代行组长职责。 (3)副组长:总工晏中科按时参加矿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活动,负责编制安全隐患整改安全技术措施,措施必须保证技术合理,安全可靠。  (4)其他副组长及其成员按时参加矿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活动,负责本职范围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并将隐患整改进程如实上报调度室。 三、专项行动时间安排(7月30日-10月31日) 1、制定方案阶段 7月31日之前制定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并报安全监管部门和喊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2、自纠整改阶段 8月1日至8月10日,组织人员对煤矿生产的全过程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部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 3、巩固提高阶段 8月10日-10月31日,一是每月由矿长陈永胜组织在全矿范围内进行一次以上矿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检查活动,并将检查出来的问题按照“五落实”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认真落实整改完成。二是对上级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认真严格按照“五落实”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认真落实整改。 四、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主要内容 1、基础管理方面 主要检查本矿的各种证照是否齐全有效,特种作业人数是否满足煤矿生产要求,管理机构是否建立齐全,是否严格按照新《煤矿安全规程》进行整改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标注化的培训内容是否符合规定,安全生产标准化是否能达到“三级”以上。 2、一通三防方面 重点检查通风系统的合理性、完善性、可靠性;井下各种通风设施是否完好。采掘作业地点风量、风速是否符合要求;局部通风机管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严格执行“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且自动切换的规定。开采自燃煤层或容易自燃煤层是否采取综合防、灭火措施,机房、硐室、运输设备机头机尾是否配备消防器材;采掘工作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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