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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合作科学研究项目计划任务书20150319.doc

发布:2017-03-23约字共7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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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师范大学国际合作科学研究项目 计 划 任 务 书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实 施 期 限: 项 目 中 方 负 责 人: 所 在 单 位: 联 系 电 话: 填 报 日 期: 内蒙古师范大学科技处制 2015年3月 填 报 说 明 一、《计划任务书》经审核批准后,将作为项目计划执行和检查、评价及结题的依据。 二、项目负责人每年应按规定向科技处(或教务处)书面报告研究工作进展、取得的成果、学术交流和国际合作等情况。 三、项目计划执行期间所取得的有关研究成果、专著、论文、研究报告、总结及成果报道,均须标注“内蒙古师范大学科学研究项目”或“内蒙古师范大学教学研究项目”。 四、计划任务书内容应与国家合作合同有关内容一致,表达要明确、严谨、字迹要清晰。 五、项目主持人及项目主要成员、批准资助经费未经内蒙古师范大学批准,不得自行调整。 六、本表一式三份,内蒙古师范大学科技处(或教务处)、项目中方负责人和外方负责人各留存一份。 一、本项目研究的意义、技术领域、内容、工艺路线、合作需要解决的关键技术、技术水平等 二、项目研究实施方案(限300字) 三、项 目 分 阶 段 具 体 实 施 目 标 时间区间 实施内容和目标 2015年度 2016年度 2017年度 四、项目预期达到的目标 五、项目国外合作机构基本情况 合作国别 机构名称 负责人 电 话 传 真 E-mail 国外合作机构和项目主要成员简况(限400字): 六、项目组国内研究人员基本情况 姓 名 职 称 所学专业 项目中的分工 所在单位 签 名 七、经费预算 经费来源 金 额 支出科目 预算数 1.学校资助 1.科研业务费 2.自筹 2.差旅费 3.其它 3.实验材料费 4.仪器设备购置费 5.信息资料费 6.咨询与劳务费 7.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八、任务书签订各方意见 项目负责人承诺: 我与项目组成员将严格遵守内蒙古师范大学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保证研究工作时间,按计划认真开展研究工作,按时报送有关资料,及时报告重大情况变动,对资助项目发表的论著和取得的研究成果按规定进行标注。 项目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科技处(或教务处)审核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学校审核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注:1.科研业务费:指分析、测试计算、编程、仪器设备及场地使用、租用、专门培训等费用。 2.差旅费:指国内外调研、合作、参加学术会议、野外采样等发生的交通、住宿、会务、会议资料费等。差旅费(机票报销不得超过8人次)野外调研费一般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45%。 3.信息资料费:指项目研究所需的书刊、资料、查询、复印、上网、通讯等费用。 4.实验材料费:指购置项目所需原材料、试剂、药品、消耗品等费用;实验动植物的购置、种植、养殖成本;标本、样品的采集、加工和包装运输费等。 5.仪器设备费:指仪器设备的购置、运输费用;自制仪器设备的成本费用。 6.实验室改造费:指为了改善资助项目的实验条件,对实验室进行改造所发生的费用。 7.会议费: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等活动的费用。中国和蒙古国专家在对方的研讨、咨询、讲课费(一节课低于220元),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20%。 8.印刷费:指研究成果的出版或发表所涉及的印刷、打印、卷写及书号、版面费等。 9.鉴定、验收费:指成果鉴定、验收、报奖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专家鉴定、资料邮寄等费用。 10.劳务费:指承担项目的科研人员的加班费、误餐和野外工作补贴、污染环境下工作的保健费,研究过程中聘请的专家、技术人员参与工作或雇用临时工工资、研究生的三助金、本科生的勤工助学津贴及项目合同规定可以开支的其他劳务费。 11.公务费:项目组织与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办公用品、市内交通、招待等公务费用。 12.燃料、动力费:指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发生的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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