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库设计规范》修订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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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GB 50074-20××
石油库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oil depot
(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石油库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oil depot
GB50074-201×
主编部门: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X年X月X日
2011 北 京
前 言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标[2007]126号文《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要求,对原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02进行修订而成。
本规范共分15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有:总则、符号与术语、基本规定、库址选择、库区布置、储罐区、易燃和可燃液体泵站、易燃和可燃液体装卸设施、工艺及热力管道、易燃和可燃液体灌桶设施、车间供油站、消防设施、给水排水及含油污水处理、电气、自动控制和电信、采暖和通风等。
与原规范相比,新规范主要有以下三个变化:
1. 适用范围扩大到所有以石油或其他物料为原料生产加工出的易燃和可燃液体产品;
2. 与其他相关规范在相同或相似问题上协调统一;
3. 修订本规范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使规范内容更为完善、合理。
在修订过程中,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石油库几十年来的设计、建设、管理经验,借鉴了发达工业国家的相关标准,广泛征求了有关设计、施工、科研、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对其中主要问题进行了多次讨论、协调,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以黑体字强制性条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授权,本规范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负责管理,由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负责具体解释工作。
解释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21号,邮编:100101。
本规范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提供给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以便在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
参编单位:解放军总后勤部建筑设计研究院
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
解放军总装备部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
国家电力公司西北电力设计院
目 次
1 总 则 1
2 符号与术语 2
2.1 符号 2
2.2 术语 2
3 基本规定 5
4 库址选择 8
5 库区布置 12
5.1 总平面布置 12
5.2 库区道路 14
5.3 竖向布置及其它 14
6 储罐区 16
6.1 一般规定 16
6.2 地上储罐布置 16
6.3 覆土立式油罐 18
6.4 储油洞库 19
6.5 卧式储罐 21
6.6 立式储罐附件设置 22
6.7 防火堤 23
7 易燃和可燃液体泵站 25
8 易燃和可燃液体装卸设施 27
8.1 铁路罐车装卸设施 27
8.2 汽车罐车装卸设施 28
8.3 易燃和可燃液体装卸码头 29
9 工艺及热力管道 31
10 易燃和可燃液体灌桶设施 34
10.1 灌桶设施组成和平面布置 34
10.2 灌桶场所 34
10.3 桶装液体库房 35
11 车间供油站 36
12 消防设施 38
12.1 一般规定 38
12.2 消防给水 39
12.3 储罐的泡沫灭火系统 42
12.4 灭火器材配置 42
12.5 消防车设置 43
12.6 其它 44
13 给排水及含油污水处理 45
13.1 给水 45
13.2 排水 45
13.3 含油污水处理 46
13.4 漏油收集 46
14 电气 47
14.1 供配电 47
14.2 防雷 48
14.3 防静电 50
15. 自动控制和电信 53
15.1 自动控制系统及仪表 53
15.2 电信 54
16 采暖和通风 56
16.1 采暖 56
16.2 通风 56
附录A 计算间距的起讫点 58
附录B 石油库内爆炸危险区域的等级范围划分 59
本规范用词说明 73
本规范引用标准名录 74
附:条文说明 75
1 总 则
1.0.1 为在石油库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统一技术要求,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石油库的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下列易燃和可燃液体储运设施:
1 石油化工企业厂区内的易燃和可燃液体储运设施;
2 油气田的油品站场;
3 附属于长距离输油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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