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天然气码头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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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JTS - -2021
液化天然气码头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Liquefied Natural Gas Port and Jetty
(征求意见稿)
2021- - 发布 2021- - 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液化天然气码头设计规范
JTS - -2021
主编单位: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施行日期:202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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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 订 说 明
本规范是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9年度水运工程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交办水函〔2019〕778号)要求,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组织有关单位在《液化天然气码头设计规范》(JTS 165-5-2016)的基础上,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和总结工程经验,经广泛征求意见编制而成。
《液化天然气码头设计规范》(JTS 165-5-2016)自2016年11月施行以来,对促进我国液化天然气码头的建设技术发展,保证工程设计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几年我国液化天然气应用不断发展,交通运输部2018年发布的《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1号)对载运散装液化天然气船舶进出港口和在港停泊、作业需要的护航、安全距离等安全保障措施做出了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规范的适用性及实施的灵活性,结合液化天然气码头建设经验,对《液化天然气码头设计规范》(JTS 165-5-2016)进行了修订。
本规范共分9章和1个附录,并附条文说明,主要包括码头选址、设计环境条件、平面设计、泊位通过能力、水工建筑物、接收站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和码头安全设施等技术内容。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规范的适用范围涵盖了停泊浮式储存再气化装置和浮式储存装置的码头。
增加了液化天然气码头前沿停泊水域长度设计的相关要求。
按照陆上储罐罐容大小规定液化天然气码头与陆上储罐的净距。
调整了液化天然气码头泊位长度设计的相关要求。
删除了关于移动安全区设置的相关规定。
删除了液化天然气船舶装卸作业时对值守和监护船舶的相关规定。
增加了液化天然气码头在夜间作业时的照度规定。
调整了液化天然气码头消防设计的相关要求。
本规范第3.0.9条、第5.3.2条、第5.3.4条、第5.4.3条、第7.1.1条和第9.4.1条中的黑体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的主编单位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为陕西省燃气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船级社武汉规范研究所、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本规范编写人员的分工如下:
总则:卢永昌 张 勇
术语:张 勇 覃 杰
码头选址:张 勇 谢华东 麦宇雄 王红尧 纪永波
设计环境条件:张 勇 谷文强
平面设计:张 勇 谢华东 麦宇雄 王红尧 韩国军
郭宗华 吴顺平 纪永波 李 坤
泊位通过能力:孙红彦
水工建筑物:何文钦 卢永昌 李伟仪
接收站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林佑高
码头安全设施:贾 镇 黄炎潮 郭宗华 纪永波 吴顺平
李 坤
附录A:张 勇
本规范于2020年7月20日通过部审,2021年 月 日发布,自2021年 月 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函告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水运局技术管理处,邮政编码:100736)和本规范管理组(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沥滘路292号中交南方设计大厦,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邮政编码:510290),以便再修订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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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1 总则·············································································(1)
2 术语·············································································(2)
3 码头选址·······································································(3)
4 设计环境条件·································································(5)
5 平面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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