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期末重点.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贵州师范大学法学院秋季学期法理学
期末考试绝密内参
献给法学班同学
赵世伟
冬风吹,战鼓擂,期末考试伴着奔腾的寒流、拌着缠绵的苦难、绊着我们的金光小道如期将至,在这里提醒各位考生朋友们,不要紧张,也不要不紧张,安心复习,迎接考试。考试期间会发生种种或开心或纠结或羡慕嫉妒恨寂寞空虚冷蒸腾抓狂蹦淘气可爱萌的故事,小编我也是身处其中啊。不过不要紧,苦不苦累不累,看看革命老前辈。在此,小编我在最后一页编录了一些伟人们关于期末考试的名言警句,希望大家能从得到什么。跌倒了拍拍膝盖站起来,拍拍脑袋总结下,拍拍屁股走人去迎接下一个挑战,即便只是适当放松下心情、转换下姿势也好的。考试嘛就要战术上重视敌人,战略上藐视敌人;考之前往坏处想,考试时不要想,考完后往好处想;勤勤恳恳,踏踏实实,轻轻松松,明明白白。在这里需申明的是,我们不是宣扬唯绩点论,也不是倡导死复习法,更不是让大家急功近利或者怖惧考试。如有偏激的名言,纯粹因伟人当时的历史环境造成的,聊备一说,立此存照,博君一笑,看了莫跳。文中不当之处敬请指正,谢谢!
版权声明
任何收存和保管本资料各种版本的单位和个人,未经本文作者同意,不得将本文转借他人,亦不得随意复制、抄录、拍照或以任何方式传播。否则,引起有碍作者著作权之问题,将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题型:
单选;2、多选;3、判断;4;名词解释;5、简答;6、论述。
考试注意事项:
1、单选、2、中文表述对错家简述;3、简答题答要点+简述,问什么答什么;4、论述,先解释概念,要点+说明+理论联系实际。
题中如出现括号“()”里面的内容纯属本人预测考试可能出现的问题,考试卷子如有雷同,实属本人的荣幸,提示:剧情危险,请勿模仿!
本资料解释权最终归赵世伟享有
考试重点及范围:
第二章
法理学在研究法律现象和提供关于发的知识和理论上与其他法学学科的不同之处? (多项选择题)P15-16
答:(法理学不同于其他学科之处在于,它是从宏观、整体的角度研究法律现象,而不是从围观、局域的角度研究法律现象。(法学的各门学科都为人们提供关于法的知识、理论。法理学不同于其他学科之处在于法理学提供的不是具体的、实用的知识,而是抽象的基础的理论。(法学的所有学科都研究法律现象,但是不同的学科从不同的角度和层面来研究法律现象。法理学所关心的不是法律知识,而是法律思想或思考。
第四章
1.法的两个层次的阶级本质?(选择题)P43-44
第一层次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
说明法只是统治阶级的体现,而不是一切阶级共同意志的体现;
(法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的反映。说明法是统治阶级共同意志和整体利益的体现,而不是统治阶级个人利益或少数人意志的体现。
第二层次的本质:法是由特定的社会生活条件所决定。
法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这是从终极意义上讲的,粗了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外,政治、思想、道德、问话、历史传统、民族、科技等因素也对统治阶级意志和法律制度产生着不同的影响。
2、法在内容上、保证实施方式上的基本特征?(简答)P46-47
答:(发在内容上的基本特征:
法是规定社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法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力和义务,以权力和义务为机制,影响人们的行为动机,指引人们的行为,调整社会关系。法的这种调整和指导方式使它与道德、宗教、习惯相区别,依习惯行事,不存在强制意义上的权利和义务。
(发在保证实施方式上的基本特征:
法是有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任何一种社会规范,都有一种保证其实施的社会力量,即都有某种强制性。然而不同社会规范的强制性在性质、范围、程度和方式等方面是不尽相同的。但必须指出,法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它是从终极意义上来讲的,而并非意味着法的每一个实施过程、每一个法律规范的实施,都要借助国家系统化暴力,也不等于国家强制力是保证法实施的唯一力量。
第五章
法的渊源的概念?(判断或名词解释)P52
答:法的渊源,又称法的直接渊源,指特定法律共同体所承认的具有法的约束力或具有法律说服力并能够作为法律人的法律决定的大前提的规范或准则来源的那些资料。
法律渊源专指具有法律效力的表现形式,他表明一种行为规则,由什么国家机关以什么方式创制,采用何种表现形式,故而具有何种法律效力和法律地位的各种表现或者类别。
作为法的渊源的成文法的种类?(选择题或判断题)P54
答:(规范性文件。专指一定的国家机关按照法定的权利范围、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出来的,以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的有约束力的、要求人们普遍遵守的行为规则的总陈。一般具有如下特征:强制性、公开性、一般性。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非规范性文件。国家专门机关在使用法律过程中制作的针对特定的热或事制作的适用一次就玩了的具有个别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包括两类: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