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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加强公务机票购买培训教学课件.ppt

发布:2017-05-02约字共42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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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省开展公务机票工作 部署和要求 (一)我省开展此项工作的总体思路 (二)我省开展此项工作的总体部署 (三)我省开展此项工作的推进情况 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按照厉行节约和支持本国航空公司发展的原则,建立起“购票方便、操作规范、信息透明、监控有力”的政府采购机票管理制度,通过公务机票采购管理改革,强化市场竞争,加强采购管理,规范公务机票购买行为,降低政府行政成本,支持国内航空公司发展。 (二)我省开展此项工作的总体部署 实施步骤 按照试点运行、培训指导、逐步推开、分口组织、省直先行、市县年内完成的步骤逐级逐步实现全省公务机票管理工作改革目标。 实施时间 (一)省级预算单位。 2015年3月1日起首先在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政府外侨办、省旅游局、省外专局等10个厅(局)机关试点运行;4月1日起省级预算单位全面实施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 通过试点熟悉省级预算单位各种购票方式及机票报销流程,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为后续全面展开此项工作奠定实践基础 (二)市级(含省直管县,下同)及其以下预算单位。2015年底前全部实施,具体实施时间由各市(县)财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确定。 预算单位信息报送及维护 (一)预算单位报送信息内容。 包括预算单位名称(单位法人证书上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名称(单位在银行开设账户的户名)、预算单位签章名称(单位开具支票上加盖的财务专用章名称)等。 《预算单位信息表》及相关资料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预算单位信息报送”专栏中下载。各级预算单位应严格按照报送说明和《行政区划代码表》的要求填报《预算单位信息表》,不得擅自增减、合并行列。 (二)省级预算单位信息报送。已由省财政厅直接从部门决算系统导出后提供给中国民用航空局清算中心 (三)市级及其以下预算单位信息报送。市级及直管县财政部门应当按预算级次汇总整理《预算单位信息表》,并于实施前60日加盖公章报送省财政厅。具体报送要求见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预算单位信息报送”专栏相关说明。 地方财政单位完成预算单位信息报送后, 才支持使用银行转账方式购买公务机票 (四)预算单位信息变更。 2015年2月1日起,省级预算单位新设或有关信息发生变更的,各单位需在办理新设或变更手续后7个工作日内,报省财政厅办理信息变更备案手续;市级及其以下预算单位新设或信息发生变更的,由同级财政部门负责及时审核,并报送省财政厅汇总后提供给中国民用航空局清算中心。 (三)我省开展此项工作的推进情况及要求 工作开展情况 (一)我省公务卡发卡银行(十家)开发数据验证接口工作已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协调进行了开发调试,目前运行联络顺畅,各市(县)及以下财政部门无需再另行组织。 (二)2015年3月1日起,在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政府外侨办、省旅游局、省外专局等10个厅(局)机关进行了试点运行,总体情况良好。 (三)已协调落实全省范围内供应商直销机构13家,代理机构25家(郑州32家、洛阳1家、南阳3家、新乡2家)。 开展工作的要求 (一)明确分工,加强沟通协调。省财政厅负责全省公务机票改革整体工作的推进和协调,省直及各市(县)财政部门负责牵头做好本单位信息及时报送和维护工作。 (二)组织培训,做好政策解读。各省辖市、直管县财政部门和省级预算主管部门要通过不同形式,做好相关政策及具体业务操作培训和宣传,保证改革的顺利实施。 (三)加强检查,监督政策落实。加强对出国公务人员选择非本国航空公司航班的审核、财务报销管理。各级外事、财政、审计等部门应当将出国机票购买情况纳入因公临时出国情况联合检查的范围。各部门各单位在审计部门对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时,应当提供乘坐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审批表等机票购买活动的资料以及经费管理使用的资料。 (四)、未办理公务卡的单位或个人,请按照公务卡管理的有关要求(豫财支付【2013】21号、{2014]42号)及时予以办理,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录入公务卡支持信息系统。 (五)市、县、乡(镇)等所在地无航空公司直销机构和具备公务机票销售资质的代理机构的,尽可能通过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购买,不能满足时,可通过委托方式购买公务票。 (六)购票人注册、具备资质的机票供应商和服务商名录、机票查验单验真、预算单位信息报送、公务机票购买流程说明、常见问题解答等功能,请登录《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相应模块进行查询。 * 河南省加强公务机票购买 管理改革工作暨实务培训 河南省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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