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关于购买华泰增值投资产品关联交易的.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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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临2015-08
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关于购买
华泰增值投资产品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公告
根据中国保监会 《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1 号:关联交易》及相
关规定,现将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泰财险”)购买华泰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资产”)发行的华泰增值投资产品关联交易的有关
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2015 年5 月25 日,华泰财险申购由华泰资产发行的华泰增值投资产品2.5
亿元,每份净值为2.0570 元。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产品的主要投资范围为中短期高等级债券,投资策略以绝对收益为目标,
重点布局新股申购,通过债券及少量权益操作增强组合收益。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的关联方为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华泰财险同为华泰保险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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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设立的子公司。于
2005 年1 月正式成立,是中国保监会首批批准设立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之一。
公司资产管理经验丰富,投资业绩始终位于行业前列。同时,公司积极开拓基础
设施、股权和海外投资等业务,为保险资金的保值增值做出努力和贡献。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定价政策
华泰增值投资产品为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依法募集的资产管理产品,本次
关联交易成交价格参照华泰增值投资产品一般公允市场价值,每份产品按净值认
购,每份净值为2.0570 元。
(二)定价依据
华泰增值投资产品面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发行,本次关联交易的成交价格即为
华泰增值投资产品的市场公允价格。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
本次交易按华泰增值投资产品的单位净值执行。
(二)交易结算方式
本次交易的认购款于2015 年5 月25 日全额缴款。
(三)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
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一)决策的机构、时间、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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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6 月17 日,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和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认购保险资产管理产
品等投资产品关联交易合同》。该合同规定,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泰
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和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每年度购买华泰资产发行的保
险资产管理产品等投资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 亿元。目前,华泰财险购买额
度未超过30 亿元。
(二)审议的方式和过程。
《认购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投资产品关联交易合同》分别由华泰保险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经股东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议同意。
六、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无
我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
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
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
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反映。
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2015 年5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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