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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购买华泰中煤集团债权投资.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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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临2015-19 关于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购买 “华泰-中煤集团债权投资 计划”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公告 根据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1 号:关联交易》及相 关规定,现将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财险”)购买华泰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泰资产”)发行的“华泰-中煤集团债权投资计划” 关联交易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2015 年10 月13 日,华泰财险认购由华泰资产发行的 “华泰-中煤集团债权 投资计划”(以下简称“债权计划”)150 万份,每份面值100 元,合计金额1.5 亿元。本次交易执行于2015 年10 月13 日双方签署的《华泰-中煤集团债权投资 计划受托合同》(以下简称“受托合同”)的相关合同规定。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债权计划募集资金用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集团” 或“公司”)8 个煤矿能源项目的建设、技术改造、经营、归还银行贷款及其他 债务等支出以及用于调整债务结构。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的关联方为华泰资产,与华泰财险同为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泰保险集团”)的子公司。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华泰资产是华泰保险集团全资设立的子公司,于2005 年1 月正式成立,是 中国保监会首批批准设立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之一。公司资产管理经验丰富,投 资业绩始终位于行业前列,并大幅超越市场基准。同时,公司积极开拓基础设施、 股权和海外投资等业务,发行了多款项目投资产品,成为保险资金和优质投资资 源之间的桥梁。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定价政策 根据协议,“华泰-中煤集团债权投资计划”每份产品按面值认购,每份份 额面值100 元。 (二)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按 《华泰-中煤集团债权投资计划受托合同》约定的价格执行。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 本次交易按 《华泰-中煤集团债权投资计划受托合同》约定的价格执行。 (二)交易结算方式 华泰财险按照《缴款通知书》确认的认购金额和划款日,于2015 年10 月13 日将认购资金150,000,000.00 元划拨至华泰资产指定账户。 (三)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 《华泰-中煤集团债权投资计划受托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 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2 (一)决策的机构、时间、结论。 2014 年6 月17 日,华泰保险集团、华泰财险和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和华泰资产签署《认购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投资产品关联交易合同》。该合同规 定,华泰保险集团、华泰财险和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每年度购买华泰资产 发行的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投资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 亿元。目前,华泰财 险购买额度未超过30 亿元。 (二)审议的方式和过程。 《认购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投资产品关联交易合同》分别由华泰保险集团、 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华泰资产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现场审议 表决,公司董事全部表决通过。华泰财险经股东华泰保险集团审议同意。 六、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无 我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 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 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 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反映。 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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