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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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
自身情况,决定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
程(2016 年4 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修订内容如下 (修
订内容以最终工商登记核定为准):
原《公司章程》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中
空纤维膜、膜组件、膜分离设备、水处理设备及相关产品;以上产品及相关产品
的进出口、批发、零售(不设店铺);提供商品检验、检测服务(不含进出口商
品的检验鉴定);提供相关的设计、安装及技术咨询服务;提供水处理工程的设
计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从事环保工程专业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专业承包业务;提供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现拟修订为: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中空
纤维膜、膜组件、膜分离设备、水处理设备及相关产品;以上产品及相关产品的
进出口、批发、零售(不设店铺)、修理修配;提供商品检验、检测服务(不含
进出口商品的检验鉴定);提供相关的设计、安装及技术咨询服务;提供水处理
工程的设计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从事环保工程专业和机电设备
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业务;提供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4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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