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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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2012 年7 月
目 录
1 总则2
3 隐患排查方式及频次 4
3.1 隐患排查方式 4
3.2 隐患排查频次确定 6
4 隐患排查内容 7
4.1 安全基础管理 8
4.2 区域位置和总图布置 9
4.3 工艺管理 9
4.4 设备管理 10
4.5 电气系统 11
4.6 仪表系统 12
4.7 危险化学品管理 13
4.8 储运系统 13
4.9 消防系统 14
4.10 公用工程系统 14
5 隐患治理与上报 15
5.1 隐患级别 15
5.2 隐患治理 15
5.3 隐患上报 16
附录A18
重大事故隐患风险评估方法18
附件 20
各专业隐患排查表 20
1 安全基础管理隐患排查表 20
2 区域位置及总图布置隐患排查表 28
3 工艺隐患排查表 33
4 设备隐患排查表 37
5 电气系统隐患排查表 42
6 仪表隐患排查表 47
7 危险化学品管理隐患排查表 50
8 储运系统隐患排查表 53
9 公用工程隐患排查表 62
10 消防系统隐患排查表 64
1
1 总则
1.1 为了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危险化学品
企业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及时排查、消除事故
隐患,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及标准,制定本实施导则。
1.2 本导则适用于生产、使用和储存危险化学品企业 (以
下简称企业)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3 本导则所称事故隐患 (以下简称隐患),是指不符合安
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
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
生或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
理上的缺陷,包括:
(1)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的行为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
在的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相关规章制度
规定的情况。
(2)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制度未作明确规定,但企
业危害识别过程中识别出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的行为及安
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缺陷。
2 基本要求
2.1 隐患排查治理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是企业安全
生产标准化风险管理要素的重点内容,应按照“谁主管、谁负
责”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原则,明确职责,
建立健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保证制度有效执行的管理体
系,努力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保证企
业安全生产。
2.2 企业应建立和不断完善隐患排查体制机制,主要包括:
2
2.2.1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
面负责,应保证隐患治理的资金投入,及时掌握重大隐患治理
情况,治理重大隐患前要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
并明确分管负责人。
分管负责隐患排查治理的负责人,负责组织检查隐患排查
治理制度落实情况,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重大情况,对所分管部
门和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其他负责人对所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
责。
2.2.2 隐患排查要做到全面覆盖、责任到人,定期排查与日
常管理相结合,专业排查与综合排查相结合,一般排查与重点
排查相结合,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及时发现、不留死角。
2.2.3 隐患治理要做到方案科学、资金到位、治理及时、
责任到人、限期完成。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必须立即整改,无法
立即整改的隐患,治理前要研究制定防范措施,落实监控责任,
防止隐患发展为事故。
2.2.4 技术力量不足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欠缺
的企业应聘请有经验的化工专家或注册安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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